一份“有吸引力的”报价?

进展缓慢的万宣科技大学项目有了新的进展(《万宣科技大学数十公顷废弃土地》,义安电子报,2021年12月23日),即投资者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申请。

在讨论万宣科技大学(Van X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投资方的请求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题为《万宣科技大学数十公顷废弃土地》的文章内容。2021年12月,《义安报》收到反馈,称万宣科技大学项目存在超过41公顷的土地,且已废弃数十年。由于地块资源有限,这怎么可能呢?经核实,信息属实,即使完全计算,该项目的废弃土地面积也远超41公顷。因此,当地居民对此感到不满,并发起请愿,要求撤销该项目。省政府听取了地块居民的诉求,并指派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调查。

六月初,我联系了柘湖镇人民委员会,了解万春科技大学项目的情况。电话里,投资管理部门的一位官员说:“最近有一些文件,我会发给你。”第二天,文件就送到了。出乎意料的是,投资方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将万春科技大学20公顷的土地归还给义安省人民委员会。

该“申请书”将发布日期定为2021年11月18日。其中,投资者重申了项目目标(占地50公顷,总投资1200亿越南盾):“建设一所私立大学,以科学技术、经济管理科学和科研为重点,秉承重视教育质量的原则,旨在提升人民知识水平,培养人才。项目规模:四年后招收6500名学生,从第五年开始,学生人数将维持在8000至10000人之间。”关于项目实施进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7年至2010年)将建设以下设施:官邸区、阶梯教室、宿舍、图书馆、礼堂、会议室、实验室、体育馆和国防训练区。第一阶段工程包括:建设基础设施,修建围墙,平整8.47公顷土地;建设给排水系统;建设电力供应系统、内部管网;购置教学设备。第二阶段工程于2010年至2015年实施,投资建设41.53公顷土地,用于建设行政总部、国际会议中心、阶梯教室、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和多功能体育馆。

投资者援引项目实施的法律程序表示:“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学校拥有现代化、高质量的设施和教学设备,得到了省领导、其他学校和地区民众的认可。自2008年以来,万宣科技大学持续招生和培养人才,许多学生已毕业并在国内外多家机构就业。” 同时,对于二期工程实施延迟的原因,投资者解释道:“然而,每年招生人数仍然较少,投资来源主要来自投资者出资和贷款,因此二期工程的投资面临诸多困难。” 随后,投资者提出了五项建议:

1)根据2021年1月28日批准调整乂安省古炉镇宜香坊1/2000比例尺分区规划的第253/QD-UBND号决定,我方希望归还学校校园内20公顷土地。2)我方希望根据现行国家法规,支持学校已用于场地清理、校园改造、设施建设和植树造林的资金。3)我方希望资助学校就已划拨用于此用途的20公顷土地制定详细的1/500比例尺规划。4)我方投资方万春科技大学希望根据已批准的规划,将这20公顷土地开发成一个现代化、高品质的区域,为古炉镇乃至乂安省的发展做出贡献。5)万春科技大学希望在与国内外潜在教育投资者接洽的基础上,调整剩余 20 公顷土地的规划,以适应新的形势,从而使培训工作更加有效、质量更高。

2022年5月27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向建设、规划与投资厅、库洛镇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发出第3012/STNMT-QLDB号文件,要求其考虑万春科技大学项目投资方的申请(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发出此文件的原因是省人民委员会在2022年1月22日第446/UBND-CN号公函中指派了该厅这项任务)。

在第 3012/STNMT-QLDB 号文件中,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逐字逐句地重申了万宣科技大学项目投资者的要求;项目信息;项目实施结果;项目检查和核查次数,并明确说明投资者如何遵守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检查结论。

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称,万宣科技大学项目已由省人民委员会检查并作出结论,并于2013年9月27日以第6804/UBND-DTXD号公函批准延期(将项目二期竣工日期延至2016年第四季度)。然而,截至目前,该项目仅完成一期投资项目并投入运营,二期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未全面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13年3月1日第697/QD.UBND-XD号决定所成立的检查组作出的检查结论,违反了《2013年土地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投资法》的规定。与此同时,跨学科检查组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了该项目,建议恢复该项目二期工程区域(规划投资厅公函第1905/SKHDT-KTDT号,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公函第6559/STNMT-QLDD号,日期均为2021年11月5日)。

因此,关于万宣科技大学请愿书内容1,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计划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根据以下两种方案之一进行处理:

方案一:收回项目二期工程41.53公顷土地。收回土地理由:项目进度落后,违反2013年《土地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投资法》;土地使用期限已延长,但投资方未遵守省人民委员会的检查结论。收回的土地将划归省土地基金开发中心,依法有效管理和利用土地基金。

方案二:根据投资者的土地归还请求,在项目二期工程中填海造地20公顷(填海造地地点及边界:需由投资者与建设部门及地方政府协调确定)。填海造地原因:投资者将土地归还国家。

关于请愿书第2、3、4、5项内容,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的说法,由于这些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管理范围,只有在省人民委员会对项目具体恢复区域进行处理后才能予以考虑。因此,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请求省人民委员会在处理第1项内容后,指派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进行核查和答复。

建设部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以第 1927/SXD-QHXD 号官方电报回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表示“同意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出的方案 1:在项目第二阶段收回 41.53 公顷的土地,并指定相关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该土地”。原因:位于库洛镇宜香坊的文宣科技大学二期工程(41.53公顷)经省人民委员会于2013年9月27日以第6804/UBND-DTXD号文件批准,将竣工日期延至2016年第四季度。2017年7月25日,计划投资厅以第1905/SKHBT-DN号文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收回二期工程用地。2021年11月5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以第6559/STNMT-QLBD号文件报告了全省进度滞后项目检查结果,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收回二期工程41.53公顷土地,理由是该项目进度落后,违反了第一点规定。 2013 年土地法第 64 条第 1 款。截至目前,业主/投资者尚未按照已批准的项目计划开始建设第二阶段的项目(第一阶段刚刚完成,面积 8.47 公顷)。

关于库洛镇人民委员会,2022年6月2日,向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提交了编号为826/UBND-QLDT的文件,内容为:“执行自然资源与环境厅2022年5月27日发布的第3012/STNMT-QLDD号公函,就库洛镇宜香坊文宣科技大学项目处理方案征求意见。经调研,镇人民委员会建议采用方案一:收回项目二期工程中41.53公顷的土地。”

签署第826/UBND-QLDT号文件的库洛镇人民委员会代表是该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武文雄先生。记者联系武文雄先生,询问库洛镇人民委员会对万宣科技大学提出的5项要求的具体意见。武文雄先生回复道:“关于项目二期工程用地处理事宜,本镇已在第826/UBND-QLDT号文件中作出说明。这同时也是对投资方第一项要求的答复。至于投资方提出的第2、3、4、5项要求,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在第3012/STNMT-QLDB号文件中的说明,这些要求涉及多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管理范围,仅由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和决定,因此库洛镇对此不予置评。”

然而,库鲁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武文雄强调,即使投资者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归还20公顷土地并获得规划资金,该20公顷土地上的新项目仍需通过招标程序实施。“这是法律规定……”武文雄先生强调说。

一位专家就万宣科技大学项目投资方的提议评论道:“投资方根本没有归还土地的意图。相反,其目的是改变土地用途,将教育项目转而用于其他更有利可图的领域,而自己则从中获利。申请规划经费和描绘美好的未来前景都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这简直就是‘放铁鱼去抓鲈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