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此,黄梅镇不少人评价民用木材加工出口厂项目是“象头老鼠尾”的项目;而投资方同海发展有限公司则是“三头大象,水搅不动”……


投资民用及出口木材加工厂项目于2016年3月2日“诞生”。同海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黄梅镇琼立乡新明村)获得了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投资登记证书(编号:2037241126)。证书上明确了该项目的目标:生产民用及出口木板;生产出口木质颗粒;生产及初加工木材和木制品。项目规模为年产8万立方米木材。3年生产民用及出口人造板;年生产出口木质颗粒4万吨;年进行木材初加工4万吨。
该项目位于黄梅镇琼立乡同海工业园区,占地2公顷;北、南、西三面毗邻绿地和丘陵,东临48D国道。项目实施期限为50年,自同海发展有限公司获得投资许可证之日起计算。项目实施进度:2016年第一季度将实施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2016年第二季度将投入运营。


2016年4月20日,东海发展有限公司的民用及出口木材加工厂投资项目1/500比例的总体规划获得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第82/QD-KKT号决定);2016年6月28日,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第156/QD-KKT号决定)。从与这两项决定相关的文件来看,东海发展有限公司的民用及出口木材加工厂项目是一个潜力无限、前景光明的项目,对东海工业园区和黄梅县年轻的城区来说都具有“光明”的未来。
具体来说,同海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是这样描述的:“……黄梅镇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相当高的教育水平,多样化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劳动力、林业、木材生产原材料和其他一些矿产资源。

为了促进黄梅市乃至整个义安省的经济发展,投资发展林业经济和木制品加工是利用丰富森林资源、满足国内外木制品需求、为国家财政收入做出重要贡献的重要举措。鉴于该产业的重要性以及同海工业园区的发展趋势,“投资民用木材加工厂及出口”项目与黎维原林业企业投资的造林、建设森林公园、开发同海生态旅游区项目的目标相一致。
项目投产后,将供应国内市场,并出口数万米3木材板材、数万吨无烟燃料和用于造纸的木片,为企业带来数十亿越南盾的利润,每年为预算收入做出巨大贡献。为山区农村农业区创造了就业机会和稳定的收入,为义安省林业部门的整体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从而有助于减少社会弊病,减轻大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的压力。
从长远来看,该项目除了带来社会经济效益外,还将加速荒山绿化,保护环境,带来清洁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如上所述,根据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向同海发展有限公司颁发的投资登记证书,民用及出口木材加工厂的投资项目将于2016年第二季度开始运营。然而,截至2018年底,该项目仍处于“闲置”状态。
2019年1月3日,在省人民委员会批准2018年跨学科检查组的检查结果后,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第09/QD-KKT号决定,批准同海开发有限公司延长项目实施时间。该内容明确表述如下:“1.批准延长由同海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在黄梅市琼立社投资建设民用木材加工出口工厂项目的投资进度;投资登记证书编号2037241126,由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3月2日首次颁发。批准延长进度后的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自2018年6月13日起24个月。投资者须在2019年第一季度完成投资、土地和建设相关剩余手续;于2020年6月13日完成项目并投入运营”。

2022年7月18日,即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第09/QD-KKT号决定规定的期限(要求同海发展有限公司在两年零一个月内完成并投入运营)之后,我们来到了投资建设民用和出口木材加工厂的项目现场。我们看到的是,在琼立乡同海工业园区48D国道旁的2公顷土地上,工厂矗立,车辆进出,木片生产活动正在进行……但投资者所描述的具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潜力的项目却不见踪影!
从48D国道开始,项目区被围栏系统包围。围栏外,大量废石和废土被随意倾倒。项目区内,在靠近“景观树和高山”的位置,散落着机械设备挖掘和咬合的痕迹。项目入口目前是一条连接48D国道的土路,靠近“48D国道KM 05,同海1公里”的路界。项目区内,靠近警卫室的地方,有一个车辆称重站和一个发电站。接下来是一个用于进口相思木的汽车堆场系统、塔吊,然后是一个配备木片设备的车间;靠近山的地方是一个木片堆场。这一切景象表明,同海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民用木材加工出口工厂的项目,是一个真正年轻的相思木片工厂!


问保安这里是不是同海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出乎意料的是,这名操着清化口音的男子确认无误后,说这家木片加工厂隶属于一家名叫明龙的公司,总部位于静嘉县。“听说这家公司从村民手里买下了土地,已经运营了三四年……”保安说道。他们请求保安带他们去见经理,过了一会儿,出来两个人,说经理不在厂房。他们给了一个姓盛的人的电话号码,并说:“有什么事就联系盛先生。他是厂长,也是这家工厂的老板……”

黄梅市人民委员会消息,2022年7月11日,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对同海发展有限公司的土木工程及出口木材加工车间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发现,同海发展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具体包括:项目进度落后于投资登记证上记录的进度;工程建设不符合施工许可证规定;违反土地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黄梅镇一位负责人表示,东南经济区管委会进行检查时,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也参与其中。目前,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已收到东南经济区管委会提交的文件,内容是建议对同海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该负责人表示:“投资方同海发展有限公司在实施民用及出口木材加工厂投资项目过程中,存在投资、规划、土地、环境等方面的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均已得到东南经济区管委会的澄清,投资方也已同意检查结论。因此,黄梅镇人民委员会正在责成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