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设下爱情陷阱,从三名年轻男子手中骗取数十亿美元
岘港市一名女子使用假名与三名年轻男子建立恋爱关系,以借钱并将其据为己有。
5月24日下午,岘港市人民法院经一审宣判,以“诈骗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卢氏秋水(1986年出生,住锦黎县和春坊)有期徒刑11年。
根据起诉书,卢氏秋水使用假名“黄哈薇”,自称是一名英语老师,向众多年轻人博取感情并骗取钱财。
具体而言,自2020年3月起,阮文德先生(31岁,广南省)通过朋友认识了Thuy,并对她产生了感情。
此后,Thuy不断编造谎言,向D先生借钱,共计3100多万越南盾,并全部挪作他用。

当时,Thuy 还在社交媒体上撒谎称,她会向 Do Van T. 先生(32 岁,广南省)介绍一位来自 Kon Tum 的朋友 Huynh Ngoc Hong,该朋友的 Facebook 账号名为“Huynh Hong”。
随后,Thuy利用“Huynh Hong”这个账号与T先生说亲昵的话、建立恋爱关系,并以各种理由向T先生借钱。
2020年3月至9月,Thuy以“Huynh Hong”的名义,并以虚假理由向T先生借款近3亿越南盾。
T先生转入“Huynh Hong”提供的账户的全部金额随后被Thuy转入了Lu Thi Thu Thuy名下的账户。
此外,在此期间,Thuy称无法补办银行卡,于是T先生将一张存有2.522亿越南盾的银行卡和2070万越南盾现金交给Thuy,之后Thuy将账户中的资金全部取出消费。
2022年2月,Thuy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了H先生(38岁,岘港市居民),并与其建立了恋爱关系。Thuy故技重施,谎称自己在河内一所政治学校就读。随后,Thuy编造了各种理由,向H先生借了5亿多越南盾。
据调查机构透露,Thuy 从 3 名受害者手中骗取的钱财总额超过 11 亿越南盾。
本案中,Thuy的犯罪情节已达到两次以上加重犯罪的程度。在法庭上,Thuy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商议,审判庭判处卢氏秋水有期徒刑11年,并责令被告人继续赔偿其侵占的被害人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