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低工资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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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加大。

根据第103/2014/ND-CP号法令的新规定,在企业、合作社、合作团体、农场、家庭、个人以及通过劳动合同雇用雇员的机构和组织工作的员工……所有员工的最低工资将平均增加25万至40万越南盾/月,具体取决于科目。

具体而言,第一地区(包括胡志明市、河内、海防市的部分县和部分县市以及其他地区的部分市区)的最低工资为每人每月310万越南盾,与2014年的水平相比,每人每月增加40万越南盾。

自2015年初以来,区域工人的最低工资大幅上涨。

2,750,000 越南盾/人/月的工资适用于第二区,包括胡志明市、河内、海防的其余地区以及一些人均收入较高的城市、城镇和地区。与 2014 年相比,该工资增加了 350,000 越南盾/人/月。

除第一、第二区中提到的省辖市以及人均收入相对较高的一些城镇和地区外,第三区(包括其余省辖市)的工资水平为每人每月 2,400,000 越南盾。与 2014 年同期相比,这一水平每人每月增加了 300,000 越南盾。

第四地区(包括其余地区)工人的最低工资为每人每月 2,150,000 越南盾,比以前每人每月增加 250,000 越南盾。

此外,根据国会关于2015年国家预算的第78/2014/QH13号决议,从2015年1月1日起,部分低收入群体,包括退休人员、享受优厚奖章津贴人员以及低收入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人员的工资也将相应增加8%。

如果您是军官(中尉及以上军衔),自2015年1月1日起,您的工资将不作调整,因为您的工资系数高于2.34。对于职业军人和国防工作者,如果您的工资系数在2.34或以下,您的工资将进行调整并增加。

对于家政工人,从今年1月起最低工资也将根据地区最低工资进行调整。

据Zing.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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