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水面租赁费征收标准新规

DNUM_AHZAEZCABH 06:56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 35/2017/ND-CP 号法令,规范经济区和高新区的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和水面租金的征收。

特别是,在经济区内,国家以有偿划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或受让土地使用权实施投资项目,按规划建设销售或租售结合的商品房;由国家划拨住宅用地、承认住宅用地使用权、允许将土地用途改为住宅用地,供家庭和个人在经济区内居住的,依照政府2014年5月15日第45/2014/ND-CP号法令关于土地使用费的规定和修改补充规定(如有),确定土地使用费。

经济区土地租金的确定

该法令具体规定了经济区土地租金的确定。因此,在国家以年租方式出租土地而非依法进行拍卖的情况下,年度土地租金单价将按照百分比(%)乘以(x)特定地价来计算。

>>点击此处下载第 35/2017/ND-CP 号法令

KCN, đô thị - dịch vụ VSIP Nghệ An thuộc Khu kinh tế Đông Nam, có tổng diện tích 750ha. Chủ đầu tư cho biết, sẽ lấp đầy trong khoảng 3 - 4 năm. Đây được xem là KCN trọng điểm, đầu tàu của Nghệ An trong việc thu hút đầu tư.
义安省VSIP工业园区(市区-服务区)隶属于东南经济区,总面积750公顷。投资者表示,该工业园区将在3-4年内建成。该工业园区被视为义安省重点工业园区,是吸引投资的火车头。图片说明。

其中,土地租金计算比例为0.5-3%。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并于实施过程中公布的规划,具体确定与各类土地使用目的相符的土地位置、区域、路线。

非拍卖方式按年支付租金的土地租赁,其土地租金价格自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决定租赁土地之日起或自省人民委员会决定租赁土地之日起,五年内保持稳定。稳定期过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时的政策和地价,调整下一期间适用的土地租金价格。

国家出租土地,未按照法律规定经过拍卖,而是一次性支付整个租赁期限的土地租金的,一次性收取整个租赁期限的土地租金价款,为该土地租赁期限对应的具体地价。

该法令还具体规定了国家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拍卖方式出租土地的情况;确定国家在经济区出租水面土地时的土地租金。

经济区水面租金框架

对于经济区内土地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水面租赁价格范围规定如下:使用固定水面的项目,每平方公里每年2000万至3亿越南盾;使用非固定水面的项目,每平方公里每年1亿至7.5亿越南盾。

根据上述水面租金价格框架,省人民委员会确定各项目的水面租金价格,作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应缴纳水面租金金额的依据。

该法令自2017年6月20日起生效。

» 义安教区教友揭露阮廷实神父的腐败行为

据 Hoang Dien/chinhphu.vn 报道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水面租赁费征收标准新规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