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家庭成员因袭警被判刑
由于不同意修建桥梁,安江的5名家庭成员阻止了修建桥梁,并用浸有汽油和混合了虾酱的开水的破布袭击了工作队。
2月24日,安江省周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该县的抵抗公务人员案件。
本案被告人为杜氏芳(Do Thi Phuong,53岁)、杜氏道(Do Thi Dao,66岁)、杜清仁(Do Thanh Nhan,42岁)、黎氏潘(Le Thi Phan,25岁,均住南越州周富县平富乡)和杜氏平(Do Thi Phien,63岁,住南越安江省静边县新利乡)。

根据起诉书,2019年,经Chau Phu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投资者着手修建Bac Cay Duong街(位于Binh Phu公社Binh Quoi村)第12号运河桥。
12号运河大桥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普遍出行需求而修建的。然而,在建设过程中,被告人杜氏芳及其家人多次站出来阻止建设,并要求赔偿。
2023年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左右,被告人Phuong家门前正在施工时,该女子与被告人Nhan、Phan(Phuong女士的女儿)及其他家庭成员一起站起来阻止,并拿着拌有虾酱的开水威胁要泼向工人。

接到消息后,平富乡警察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此时,被告人方某用浸有燃烧油的抹布向建筑工人扔去。
公安局要求被告人Phuong及其家人不要阻碍施工,但Phan用勺子舀了一勺拌有虾酱的开水,泼在了公安局副局长身上。
在区警察局和地方当局的劝说下,被告人Phuong的家人没有阻挠施工。Phuong女士曾被邀请到公社总部工作,但她没有遵从。
被告人 Phuong 随后告知被告人 Dao 并打电话叫来被告人 Do Thi Phien(被告人 Phuong 的妹妹)前来帮忙阻止桥梁建设和值班人员。
警方不断要求被告人Phuong和Phan停止阻碍施工并返回总部工作,但这两人不仅不服从,还伙同其他人使用拌有虾酱的开水、浸有汽油的破布等多种物品进行袭击,造成多名警察受伤。

随后,警方对嫌疑人进行了逮捕,并缴获了大量相关证据。被告人Phuong被火烧伤。
2023年8月31日,被告人潘某、陶某、彭某、仁某被提起公诉。2023年10月27日,被告人方某被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处被告人杜氏方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黎氏潘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杜氏道、杜青仁、杜氏平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