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偷了4只鸡,被判入狱6个月
(Baonghean.vn)——潘文乔偷了两对仅值50万越南盾的母鸡,被杜良县人民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因为他之前曾因偷鸡受到行政处罚,但尚未洗清犯罪记录。
10 月 28 日,越南杜良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文乔(1991 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被告人潘文乔家住杜良县多山乡第 6 村,犯“财产盗窃“根据《刑法》第173条第1款的规定,该案件发生在德良县春山乡。
起诉书称,2022年9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潘文乔曾因盗窃财物被定罪,因为2022年6月3日,潘文乔被多良县多山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处以25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还因偷“鸡”、骑摩托车到多良县春山乡库伊山捉蜜蜂,但没有蜜蜂,潘文乔只好回家。
![]() |
10 月 28 日,潘文侨 (Phan Van Kieu) 出席庭审。照片:Truong Duyen |
因为乔吸毒,回家路上,他琢磨着怎么弄钱买毒品。潘文乔路过春山乡4村孙先生家的养鸡场,发现孙先生家养了一群成年鸡,便萌生了偷鸡的念头。想着想着,乔立即用麻袋和竹竿把孙先生家的4只母鸡赶了进去,装进了麻袋。然后,乔把偷来的4只鸡带到一处废弃的房屋里,伺机出售。
然而,当他回到家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时,2022 年 9 月 13 日下午,潘文乔带着装有被盗四只鸡的袋子到 Do Luong 县春山公社警察局自首并报告其盗窃财物。
关于其犯罪事实,被告人潘文乔在庭审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因吸毒成瘾,且无稳定工作,才实施了此类轻微盗窃。
审判庭认为,潘文侨的行为不构成盗窃,因为被盗财物价值仅为50万越南盾。但由于潘文侨刚因偷鸡受到行政处罚,其犯罪记录尚未清除,因此审判庭判处潘文侨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