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乂安省党的十九大决议明确了巡视监督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意义和重要性,强调:“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织和巡视委员会巡视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重点巡视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以身作则、保持道德品质和作风、履行被赋予的任务和权力。重点巡视直属党组织和同级党委委员中的党员;巡视内容聚焦容易出现违规问题的地方和当前社会热点问题”。
本着这一精神,2020-2025年各级党代会结束后,省委检查委员会做好指导省委出台文件指导检查监督工作的工作;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检查监督和党的纪律的指示、决议、规定和批示;指导下级党委、党组织和中央党校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特别是指导中央党校制定整个任期和年度检查监督规划和计划;积极主动全面落实党章规定的任务。重点指导区、镇两级中央党校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关键、紧迫和突出的问题,集中开展检查。

在省委、巡视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省委巡视监督工作取得了许多创新成果,特别是在掌握地方和实地情况、及时发现和防止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许多创新成果。各级巡视委积极主动地落实巡视干部工作条例;指派巡视委委员、巡视干部对所提出的意见、完成每项任务的进度、质量和效果负责;将巡视干部的责任与地方和负责单位的情况结合起来。从而提高责任感和主动性,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出现的复杂、突出问题。通过巡视监督,还指出了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同时向有关主管机关和单位提出建议,提出解决方案,有效克服这些问题。省委巡视组和各级巡视组查处了一批案件,展现了高度的政治定力,在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巩固了干部、党员和群众的信任。
特别是对一些引起社会强烈不满和关注的事件,迅速、严肃、客观、严肃处理,查处违法行为。如乂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新冠肺炎防控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事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造成开除党籍和党组织领导地位。省委常委依法审查处理后,给予乂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卫生厅党委常委、厅党委书记开除党籍处分。对于归合县防护林管理局在森林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省委检查委员会给予归合县防护林管理局原党支部书记、原负责人开除党籍处分。又如,近期媒体和舆论关注的事件,即省民族党委在实施支持乌杜族社会经济发展第一期项目(2016-2020年)过程中,在预算使用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在检查中,发现省民族党委及其民族政策党支部存在违规行为,省委检查委员会对2015-2020年任期的省民族党委给予了通报批评处分;对2017-2020年任期的民族政策党支部给予了警告处分,原因是其在指导、督促和检查项目发展磋商工作方面存在疏忽。违反预算使用和财务管理规定,纵容4名干部、党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给予4名干部、党员党委开除党籍处分。


自省党的十九大(2020-2025年)召开以来,各级党委已检查党组织1985个、党员3327名。各级党委已对535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党组织、989名党员进行了检查;检查了2044个党组织的检查监督任务落实情况;检查了1801个党组织的党纪执行情况;检查了2267个党组织的党财务、收缴管理和党费使用情况。各级党委已对1679个党组织、2598名党员进行监督。各级党委已对1230个党组织、1631名党员进行监督。通过巡视监督,各级党委共给予党组织处分8个党组织(其中,给予党内批评6个党组织、警告2个党组织)、党员1023名(其中,给予党内批评849名、警告140名、撤职13名、开除党员21名);各级巡视委员会给予党员处分124名(其中,给予党内批评39名、警告22名、撤职2名、开除党员61名)。
通过各级党委、党组织、党的检查委员会的巡视、监督和纪律处分,提高了党组织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意识,严格维护纪律,增强了党的团结统一,起到了震慑、警示和防止一批干部和党员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作风、官僚主义、腐败现象发生的作用,同时创新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党组织和干部、党员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


虽然取得了上述成绩,但在实践中,巡视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及时纠正和克服的不足,即:一些党委、党委负责人和党组织没有把领导职能和巡视监督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一些地方巡视委对党委的帮扶工作不到位,没有主动提出出现的突出问题请党委集中指导解决;一些党组织的战斗力和领导能力不强,仍然存在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怕撞倒、往上推的现象,导致巡视监督工作实效和效率受到限制;一些各级党委、巡视委的日常监督工作还不系统,有些地方、有些时候力度不够,范围和对象还比较狭窄,警示和预防成效还不够。一些干部党员在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官僚主义、贪污腐败、浪费现象严重,模范带头作用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巡视干部队伍仍然不足,一些巡视干部特别是基层巡视干部能力建设不配套,部分干部以兼职为主,主要参加短期专业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2020-2025年省委巡视监督工作质量、效果和效率,各级党委、巡视委员会需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各级党委、党组要抓紧研究、修改、补充和颁布关于巡视、监察和纪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明确2020-2025年任期巡视、监察工作的内容、目的和要求,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推动党委、党组、干部、党员在巡视、监察和纪律工作中的认识和行动发生深刻变化,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和自我批评批评精神,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政策和国家法律,发挥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遏制政治上、道德上、作风上滑坡、官僚主义、腐败和浪费现象,推进行政改革。

周一,巡视监督工作要主动预防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把党内巡视监督和纪律处分与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干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内自我巡视与党组织巡视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经常性监督,及时发现党员和党组织违法乱纪行为;对已有违法乱纪苗头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防止违法乱纪现象长期化、个别违法乱纪变成集体违法乱纪、小违法乱纪变成大违法乱纪、形成舆情热点。
周二,重点检查监督党章、党的路线、政策、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执行情况;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方针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规章、工作制度,落实党内民主,维护党内团结;组织实施各级党代会决议、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重要计划和项目;厉行节约、深化行政改革、反腐败、反浪费;培养干部党员的道德品质和作风,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圆满完成省党部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任期2020-2025年)决议作出贡献。检查内容侧重于总结发布全省决议、行动纲领、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监督内容侧重于宣传、推广和落实,及时纠正偏差,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和范例。在组织实施中,要把对党组织的巡视监督与对党员、党委委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巡视监督结合起来,确保巡视监督内容和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党的纪律执行工作严格、原则到位、程序到位、制度到位。

周三,加强监察委员会与监察、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内务部门机关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党的纪律检查监督与监察、国家审计、执法机关侦查、检察、审判工作密切、及时、同步、统一配合。
周四,同步、严格、有效、高效地创新党的巡视、监督和纪律方法。加强和完善组织机构,增加干部队伍,确保质量,确保制度和政策依法执行。增加投入,更新党的巡视、监督工作设施、技术和工作手段。逐步将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工作程序和方法改革结合起来。各级党委注重在资源、设施、技术和工作手段方面投入并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各级巡视委员会正常运转,为进一步提高2020-2025年任期省委巡视、监督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