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进行考虑,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就很难保卫祖国。
(Baonghean.vn)- 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第四军区副司令员、少将阮士辉代表对规划法草案发表评论称,有关国防安全领域的一些内容尚未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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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代表阮思会就《规划法》草案发表意见。图片:Thanh Loan |
5月25日上午,落实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席武鸿成作了关于规划法草案受理和修改情况的报告。与会代表在会场就规划法草案中若干有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了讨论。 |
第四军区副司令、国会乂安省代表团代表阮士海少将就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发表了一些意见。阮士海代表指出,在规划法草案第24条中,国防安全领域的规定内容不够具体:
第五条第三款确认,国家总体规划包括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部门规划。因此,该法将国家法律规划体系确定为三个领域。国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和指导意见确认,海洋空间是一个开放空间,与许多领域,尤其是安全和国防领域息息相关。然而,第二十四条共有三个条款,其中关于国防安全领域的条款内容并不具体。第二条b点只是非常笼统地提及。我认为,出于国防安全目的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并不令人满意。
阮士海代表在评论第 64 条时表示,目前尚未发现任何负责海洋空间规划的机构。
第六十四条关于各部委和部级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该条有五款。第一款:计划投资部的职责和权限。据我了解,这是中央机构,是指挥者。第二款:各部委和部级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本款规定了各部委和部级机构的国家管理职责以及机构之间的协调职责。第三款:建设部的城乡规划职责和权限。第四款: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的土地利用规划职责和权限。第五款:财政部调动资源……
我目前还没有看到任何负责海洋空间的机构。在海洋空间规划领域,目前还没有提到国防安全相关的内容,只有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海港体系规划,以及国防部制定的国防用地规划、工事规划和弹药库规划这两项规划。因此,包含服务于国防安全领域内容的海洋空间规划目前仍处于开放状态。总之,在任务和责任明确这三个方面,法律目前还没有提及。
阮士会代表表示,该法案应专门设立一条或一条条款,将海洋空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紧密结合起来。其中,应在第64条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海洋空间规划的主管部门。建议起草机构就海洋空间规划的组织结构和职能进行研究。
第四军区副司令员表示:“我国正处于整合时期,扩大大陆和岛屿资源开发是必要的。但是,如果现行国家总体规划不周密、不经过根本考量,国防安全重点区域全部发展成工业园区和工厂,港口、海湾全部合资、合作、私有化,那么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在保卫祖国,特别是海上国防战略方面将面临困难。”
PV-CTV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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