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9 月 2 日国庆节之际,30 名囚犯获得赦免
9月1日上午,乂安省警察拘留中心举行仪式,宣布总统关于2025年(第二阶段)对30名囚犯实行特别赦免的决定。
乂安省警察局刑事执行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代表出席了仪式。
此次获赦的囚犯,因犯故意伤害罪、赌博罪、盗窃罪、买卖违禁物品罪、使用伪造机关、团体证件罪、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因此,获得特赦的囚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改造良好,服刑期至少达到三分之一(特殊情况下为四分之一)。此外,囚犯必须全面履行相关民事义务,例如民事赔偿、诉讼费用等。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获得特赦的囚犯不得影响所在地区的安全和秩序。

乂安省公安局拘留所副监狱长阮春茶中校在仪式上致辞时表示,此次特赦正值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庆80周年这一特殊时刻。这不仅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事件,也是党和国家仁慈宽容政策的生动体现,始终为犯错人员创造条件,使他们有机会重建生活,早日融入社会。
义安省警察厅严格落实国家主席指示和中央特赦咨询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具体方案,要求各直属单位本着慎重、严格、客观的精神,依法组织审查和批准档案。省警察特赦指导委员会对每起案件都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估,确保整个过程透明公正。
拘留营领导表示,希望囚犯们获得赦免后,继续努力提升自己,过上有用的生活,将康复过程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发挥出来,为建立富裕幸福的家庭出力,为当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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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为帮助服刑人员做好特赦后重返社会的准备,乂安省警察拘留所多次举办法律、生活技能、职业定位等辅导班,帮助他们掌握知识、树立心态,明确回乡后的生活方向。
根据总统 2025 年 8 月 29 日第 1693/QD-CTN 号关于 2025 年大赦(第二阶段)的决定,有 13,915 名服刑囚犯和 5 名缓刑人员符合大赦条件。
9月1日上午,公安部监狱管理、义务教育场所和感化院警察局第三监狱举行仪式,宣布总统对127名囚犯实行大赦的决定。
这些罪犯在改造过程中,努力学习,不断进步,真诚悔改,积极学习工作,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前释放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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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获得赦免的囚犯将获得总统的特别赦免决定、公民身份证和手机SIM卡。
宣读仪式结束后,三号监狱干警立即按规定为特赦人员办理了必要的手续,对于没有家人接送的特赦人员以及年迈的特赦人员,监狱安排车辆将他们送回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