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电回应风暴“潭米”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已向各单位和地方发出第42/CD-UBND号批示,要求积极应对台风“潭美”的袭击。
据此,电报发送给: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指挥官:省军事指挥部、省边防指挥部;省警察局长;各部门负责人;省级部门、部门和组织的负责人;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北中部地区水文气象站站长;省内灌溉水电公司董事长和经理。
落实总理2024年10月24日第110/CD-TTg号关于积极应对风暴“潭美”(Trami)的批示,预计此次风暴强度较大,形势复杂,受多种海上气象条件影响,移动方向和风力可能发生变化。为积极应对风暴影响可能引发的风暴和洪水,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兼省自然灾害预防控制-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PCTT-TKCN和PTDS)主任要求:

各厅局长,省级机关、部门、组织负责人,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密切监测形势,持续更新暴雨洪涝灾害信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有力、有效地组织开展应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到位”方针,主动作为,避免被动应对、措手不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包括:
重点做好海上、海岛活动安全保障:组织检查、统计,主动告知、引导仍在海上作业的车辆、船舶(包括渔船、运输船舶、旅游船舶)知悉、不得进出危险区域或返回安全避难场所;采取措施,确保停泊在锚地的船舶安全。
审查并落实确保海上、河口和沿海地区旅游、水产养殖和渔业活动安全的措施;在风暴直接影响到网箱、水产养殖瞭望塔上的人员之前,坚决将其疏散到安全地带。
确保沿海平原安全:检查并准备从危险区域撤离人员,特别是那些有深度洪水、山体滑坡、河口和沿海地区危险的区域。
落实安全措施,减少房屋、仓库、办公室、公共工程、工业园区、工厂、堤坝、未完工建筑的损失;保护农业生产,防止城市和工业园区内涝。
管控交通,组织交通流量,疏导交通,限制群众在暴雨、暴雨等天气外出,确保安全。
确保山区安全:对存在深水、暴洪、山体滑坡等灾害风险的地区,要认真研判,做好人员疏散准备;要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做好力量、车辆、器材、生活必需品的准备,随时应对各种情况。
检查并主动采取措施,确保水库及下游安全,安排常备力量随时做好调度、调度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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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疏导交通安全,特别是过境洪涝、水深、水流湍急地区,积极部署力量、物资和手段,抢险救灾,确保主要交通干线畅通。
洪水期间,严禁在河流、溪流、水坝下游捡柴、钓鱼……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准备好力量和手段,及时救援并迅速克服风暴和洪水造成的后果。
北中部地区水文气象站站长:继续密切监测预报形势,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提供全面、及时的暴雨洪水信息,以便按照规定积极有效地部署应对工作。
司令员:省军事指挥部、省边防指挥部;省警察局长:指导并协调地方部队审查应对方案,积极组织部署相应力量、物资和设备,做好支援地方应对风暴、洪水、疏散人员、救援及其他紧急任务的准备。边防指挥部根据风暴发展情况和预报,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海上禁令。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主任:T密切监测暴雨洪涝形势,积极指导、有效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堤坝安全,保护农业生产、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开发。
工贸部主任:T按照国家管理职责和任务要求,积极指导水电站水库业主严格执行大坝安全管理规定和水库运行规程;检查保障电网系统安全的工作。
交通运输部部长: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海上、江河运输船舶安全,保障公路、铁路、航空交通安全,依法保障交通安全。

省广播电视台、乂安报社、新闻机构:增加广播时间,及时报道暴雨、洪水灾害情况和应对指示,以便人们了解并主动预防和避免。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机构负责人结合国家管理职能和任务要求,积极指导、协调地方及时有效部署应对暴雨洪涝灾害措施。
省灾害防控与搜救指导委员会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检查、监督所辖地区抗震救灾工作。
道灾害预防、搜救及灾害预防指导委员会组织值班组密切监测情况,主动指导、督促地方根据自然灾害实际情况部署应对工作;及时总结损失情况,报告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处理超出其权限的问题。
要求各厅局长,省级各部门、部门、组织负责人,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及相关机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