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积极预防、抗击和克服自然灾害后果
落实政府总理5月28日第76/CD-TTg号批示,面对自然灾害、风暴和洪水风险高的情况,乂安省发布第17/CD-UBND号批示,指示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应对和克服后果。
2025年以来,自然灾害持续异常发展,难以预测。近期,我省部分地区特别是山区出现强降雨、山体滑坡、局部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生产生活。

当前,正值雨季防控准备阶段,自然灾害、风暴、洪水、山体滑坡、山洪暴发的风险较高。当前形势下,各地方正集中力量调整行政单位,组织两级地方政府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特别是山体滑坡、山洪暴发和洪涝灾害,确保人民和国家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主任要求:
各部门负责人,省级各部门、行业、组织负责人,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和权限,在安排和完善政治体系组织、调整两级行政单位和地方政府组织时,注重指导、主动检查、督促和组织及时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救援工作,避免被动、措手不及,不让应对自然灾害的工作中断。
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指导本地区自然灾害防治和救援工作;指导各有关机关、单位(特别是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继续密切监测形势,继续认真、及时、有效地开展本地区自然灾害防治和救援工作,秉持“四个到位”的方针,以最积极主动、最及时、最果断的精神,结合地方实际,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为第一目标。在行政单位改组和组织两级地方政府工作时,决不疏忽、主观臆断、失去警惕,不让自然灾害应对指挥工作出现中断。
紧急研究制定基层自然灾害防治和搜救力量重组方案,按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保自2025年7月1日起(县级任务结束后)平稳、有效、高效地开展工作。
抓紧修订、审查和完善本地区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特别是风暴潮、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暴洪等灾害的应急预案;查明重点脆弱区域,主动研判,部署力量和手段,随时准备应对、抢险救灾;自然灾害防治预案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地方两级部门实际。
指导雨汛期前、暴雨洪涝灾害来临前自然灾害防御和搜救准备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和督导,并按规定进行。
乂安省水文气象站站长:组织密切监测和监督气象和自然灾害,及时预报预警,及时通报,并向有关部门和群众通报,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农业和环境部主任:根据职责任务,配合地方、单位指导、指导灌溉、水电水库安全运行,确保工程绝对安全,为下游减洪作出贡献,有效利用水资源;
指导开展堤防、水利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重点脆弱堤防、损毁退化的灌溉水坝和未建成的堤防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渔船安全,保障农业生产。
工贸部部长配合地方、单位指导做好工业生产和电力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置事故,确保生产和生活安全供电;指挥水电站水库按程序运行,确保工程绝对安全,同时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用于高峰高温发电。
建设部部长指导研究制定和实施交通安全保障预案和应对自然灾害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时抢修塌方和断路通道,确保国道、主干道等交通枢纽畅通。
指挥官:省军事指挥部、省边防指挥部;省警察局长指示各单位梳理和准备相应力量、工具和装备,支持地方应对自然灾害,并在必要时组织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省军事指挥部主持并配合农业环境部,指导省人民委员会完善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搜救任务的机关,以符合《民防法》、《自然灾害防治法》和地方两级政府组织结构的规定。
机构:省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社、新闻机构要加强沟通,提高认识,为人民群众提供防灾减灾技能,特别是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防治知识;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让人民群众知情并主动采取适当应对措施。
部门主任、行业主管按照国家赋予的管理职责,主动指导、协调地方和有关单位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部署应对和恢复工作。
省自然灾害预防、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组织值班小组密切监测自然灾害情况,主动指导、检查、督促地方部署预防、抗击、消除后果、降低损失的工作;及时汇总损失情况,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建议指导处理超出其权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