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确保安全供水,防止清洁水流失和收入损失
(Baonghean.vn)——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第1064/QD-UBND号决定,颁布了《关于全省安全供水、防止水资源流失和收入损失指导委员会运作条例》。据此,省人民委员会在完善和补充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明确了工作要求和任务。
具体而言,省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如下:

照片:Nguyen Hai
+职责:指导委员会协助省人民委员会指导、监督、检查和督促本地区保障安全供水、防止清洁水资源流失和损失的相关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工作组会同相关单位根据第3840/QD-UBND号决定第2条规定履行职责;指导委员会成员实行兼职制,参与指导委员会活动,并根据任务要求向委员会主席负责。指导委员会成员有权在必要时动员本机关、本部门专业部门和公务员、公职人员组织实施任务。

+指导委员会主席的职责: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确保供水安全和防止本地区清洁水收入流失和损失的任务;指导和开展委员会在工作中的各项活动。确保安全供水防止该地区清洁水收入的流失和流失。授权建设部常务副部长处理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副指导委员会的职责:除了协助或代表指导委员会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并受其授权外,副指导委员会是直接指导建设厅的常设机构,负责开展下列工作:组织编制指导委员会和工作组的运行费用预算;提交财政部审定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按规定分配运行费用;指导、协调县人民委员会配合城市供水单位落实安全供水、防流失等内容;主持、协调各部门、行业推动本地区城市供水工程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审查、调整、补充城市清洁供水系统网络规划,提出建议;组织检查、监督、评估城乡供水单位供水安全、防流失、清洁水流失计划执行质量、进度和效果。

农业、卫生、自然资源和环境等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副指导委员会根据各自承担的国家管理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和指导鼓励节约水资源、安全供水活动的优惠政策和机制......
+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职责包括:计划投资、财政、省警察、科学技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成员,根据其指定职责,牵头制定或协调实施解决方案,以实现既定目标,例如:
根据平衡资金来源的能力,为安全供水项目的资金配置提供建议;与省投资、贸易和旅游促进中心进行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建立供水单位清洁水源水质预警、监测和控制指标与数据,加强供水单位在供水科学技术、智能管理、水资源保护与气候变化等领域合作与经验交流。

+区人民委员会职责:组织制定所辖区域内安全供水、防止清洁水流失和损失的规划;组织监督管理区域内安全供水规划的实施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保障安全供水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突击检查;配合清洁水源供应单位和有关部门经批准后划定本区域生活取水区卫生保护区的边界和范围。
与地方各单位签订供水服务协议;配合乡镇人民委员会组织制定供水计划,提出保护本地区水源质量的措施,报主管部门审议决定。
最后,本条例还规定,供水单位法定代表人有责任组织实施与地方签订的协议;制定安全供水计划;定期检查、评估实施结果;配合有关单位评估对水质的影响;向所在地供水系统管理机构提出处理建议的方案,并及时将水质情况报告指导委员会,按规定进行研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