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义安省:近60亿越南盾用于支持贫困少数民族妇女遵守人口政策
(巴新)——自2015年起,越南政府颁布第39/2015/ND-CP号法令,规定对符合人口政策的贫困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给予扶持政策。该法令的实施,为推动和调动山区人口工作积极性,促进人口政策更有效落地发挥了重要作用。
桂峰县行迪乡华孟村的裴氏芳女士家,是第39号法令下首批获推荐奖励的家庭之一。她家有两个孩子。过去,很多人建议她多生孩子,因为泰国人都希望多生孩子,让家庭幸福,也有更多的劳动力。但她和丈夫却不这么认为。生活依然艰难,她不想让孩子们饱受衣食不果腹之苦。
尽管周围社区部分人思想保守落后,Phuong女士一家依然决心“生两个孩子,好好养育他们”。最近,她家因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表现出色,获得了200万越南盾的奖励。虽然数额不大,但这笔钱让她在新学年开始时有更多钱给孩子们买书,也鼓励了这对夫妇更加坚定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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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风县民众了解人口政策。图片:My Ha |
Phuong 女士一家人的心意也是 Hanh Dich 乡许多其他人的心意,这为 Hanh Dich 乡成为桂峰县人口工作的亮点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尽管这里人民的生活还面临许多困难,人民的知识水平仍然有限,但乡里的许多村庄已经很久没有生过第三个孩子了。值得一提的是,Pa Kim 村连续 20 年没有出现违规者;Pa Co 村、Cham 村、Mut 村、Hua Muong 村都连续 3-5 年受到表彰。Hanh Dich 乡也是桂峰县准备向省人民委员会提请颁发奖状以表彰其在人口工作中取得的诸多成就的两个乡之一。
桂风县全县根据第39号决定,已表彰500多起,表彰金额逾10亿越南盾,是全省表彰人数最多的县。桂风县也是义安省生育三胎及以上率最低的两个县之一,生育率约为8%,每年约有60%的村庄没有违规者。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主任三氏杏女士在谈到取得的成果时表示:“虽然我们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但人们对人口工作的认识已经发生了越来越积极的变化,这是减少第三胎数量的重要因素。”
实施过程也表明,由于具体困难,桂风县对在人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政策并不多,甚至不得不调整奖励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及时支持家庭妥善执行人口政策至关重要,具有实际意义,对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35/2015/ND-CP号法令规定了对符合人口政策生育的少数民族贫困妇女的扶持政策,该法令自2016年6月15日起生效。根据该法令,居住在贫困地区行政单位的少数民族贫困妇女(参加强制保险的除外)按照人口政策生育,从生育后第一个月起,每人可获得200万越南盾的扶持。据统计,义安省共有12个县(区)近3000名贫困妇女获得扶持,扶持资金总额近60亿越南盾。 |
为了落实好这项援助计划,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卫生厅、财政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厅以及各区、镇、市人民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援助计划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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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合县的妇女们学习人口政策。图片:My Ha |
在Thanh Chuong县,虽然只有Ngoc Lam和Thanh Son两个乡(Ban Ve水电站的安置乡)获得了补助,但执行非常系统、客观且准确。在Ngoc Lam乡,补助的发放还与签署不生育承诺书同时进行,承诺书上如有违反,则必须退还已收到的补助金。
清章县人口中心主任阮贤玉也表示:“玉林乡是清章县第一个在2016年没有违反三胎生育规定的乡。基于这一结果,县里希望,通过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在2017年及以后的几年里,玉林乡依然能够成为清章县人口工作的亮点。”
阮伯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厅厅长在评价第39号法令的实施效果时强调:“第39号法令的颁布将有助于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同时,它将成为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动力,特别是在人民知识水平有限的艰苦地区。”
然而,由于地域范围广,到目前为止,完成发放的地区并不多。执行过程中也显示,虽然已经列出名单,但数量波动较大。为有效落实政府第39号令规定的政策,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方应注意指导和落实各乡镇、支部和工会人民委员会的具体责任,以便审查、掌握和准确统计,避免遗漏受益人;为每个对象建立专门的记录,记录妇女按照人口政策生育的承诺,以便按规定享受政策。此外,还应加强宣传,动员妇女遵守人口政策,并定期进行监督,确保客观、诚实地将款项发放给正确的对象和对象。
我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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