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对11个党组织和307名党员进行纪律处分
(Baonghean)- 巡视监督工作是党的领导职能之一,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义安报就此问题采访了省委常委、检查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同志。
光伏:同志们,巡视监督工作对于党的建设工作十分重要,对于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国防安全、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建设好我省政治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请您介绍一下全省各级党委、巡视委员会巡视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
黎鸿荣同志:省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委常委会十分关心指导和落实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检查委员会的巡视、监督和党纪工作。
其中,重点检查督导重点内容:各级党代会决议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党代会决议制定和实施计划项目情况;四届十二中全会关于党的建设决议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改革、社会道德建设、许可证发放工作等群众关心的紧迫、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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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督查组工作团在归州县指导芒村灌溉水电项目建设。图片来源:PV |
2017年上半年,各级党委共巡视党组织1178个、党员1903名;对704个党组织、1579名党员进行监督;对11个党组织、307名党员给予各种形式处分。
各级巡视委员会对162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党组织、346名党员进行了巡视;对925个党组织巡视督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巡视;对784个党组织的下级党组织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巡视;对783个党组织、1250名党员进行了监督;对92名党员进行了各种形式的纪律处分……
各级检查委员会严格履行对各单位落实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审查工作的督促任务。为继续落实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审查后各项工作,省委检查委员会已发文,要求各级党委、县级检查委员会认真研究并补充检查督促落实审查后发现的问题、克服和纠正工作内容。目前,已对一批违反规定的党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共识。
检查监督活动对党的指示、决议的有效贯彻落实产生了积极影响,避免了指示、决议制定得很繁琐,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和积极性,但执行效果不高或没有得到贯彻落实的情况。
光伏:巡视监督工作与党的领导工作息息相关,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当前落实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的时期。为了进一步提高巡视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今后一个时期巡视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
黎鸿荣同志:我们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巡视监察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各级党委、党组织和巡视委员会要加强巡视监察工作;充分、正确认识巡视监察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各级党代会决议、越共十二大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的决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推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5号指示、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党在侦查和处理腐败案件中的领导作用的50号指示。
另一方面,巡视监督工作要经常化、全面化、公开化、民主化、慎重化、严格化,坚持预防为主、建设为主,提出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
注重对各地区、各领域、各单位进行巡视,避免出现“等闲视之”、“上重下轻”的情况。及时提醒、纠正和防止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政策法律、生活作风不端的行为;同时,对故意违反规定、影响党的声誉和地方、行业、单位发展建设的党组织和党员,坚决予以处理。
与此同时,加强日常督导,对各领域、各部门进行督导,主动发现、提出建议并向省委检查具体违法行为;强化各级党委、检查委员会、省委办公室对各领域、各部门督导的责任;对在各自负责的领域、各部门中发现不到问题、不及时提出处理建议的,要追究干部责任。
全面有效落实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党委交给的任务,重点检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首先是直属下级党组织和同级党委成员、同级党委管理下的党员,特别是党委、党组织、国家组织、政治社会组织负责人履行被赋予的职责、任务和权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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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寿公社(Quynh Luu)泰巴康先生的蛤种生产模式。照片:PV |
采取适当形式,加强对各级组织和党员巡视、监督和纪律执行工作的指导,避免地方、机关、单位包庇违法行为的情况;加强各有关部门在巡视、监督和纪律执行工作中的密切有效配合。
积极配合司法、监察、审计等机关履行职责,以维护正义、坚决打击违反党纪违法行为的精神,加快案件审查、监察和监督工作……
落实好中央巡视委员会在2017年上半年巡视监督工作总结会议上的指示,就是要主动把握形势,选择党和人民需要的正确课题,在落实过程中保持客观。
总结时,要引导被督导对象主动认识不足。督导工作不能委托给督导组,各级督导委员会领导同志要定期参与评估,直接指导督导组工作。另一方面,要重点督促督导结论的落实。
光伏:党内监督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警示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预防、制止和克服不足之处,发现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因素。201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发布了第86-QD/TW号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简称“第86号规定”)。您能否介绍一下该规定新增了哪些内容?
黎鸿荣同志:为确保第30-QD/TW号条例在执行党章第七章和第八章关于检查、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法规、规章和党的建设工作中的规定方面的统一、同步,政治局于2017年6月1日颁发了第86-QD/TW号条例,关于党内监督工作,取代了2012年3月21日颁发的第68-QD/TW号条例。
第八十六条在内容上,对党内监察工作的主体和领导方式有很多新内容;将监察主体扩大到基层党委党支部和常务委员会;扩大了监察范围;在实施办法上,规定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核查;明确提出党支部的监察任务基本上是经常性监察……
监督内容与以前规定相比增加了许多新内容,如:领导和指导勤俭节约;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浪费;对干部和党员的素质、道德和作风进行管理和培训等。
领导、指导和组织行政改革和司法改革。领导和指导执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工作。干部的招聘、接收、规划、培训、培养、考核、轮岗、提拔、分配、使用、奖励和纪律处分……
这些都是当前党的建设工作十分紧迫、十分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光伏:谢谢同志!
光伏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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