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一名女子因出售感染非洲猪瘟的猪肉而被起诉。
义安省警察侦查局刚刚发布决定,对居住在文安乡天峰村的阮氏梅(1982年出生)提起诉讼,指控其犯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罪行。
因此,2025年8月5日上午9点左右,乂安省文安乡公安机关与乡人民委员会下属的跨部门小组协调进行检查,发现阮氏梅家中存在非法宰杀牲畜(猪)、未按规定宰杀以及出售疑似感染疾病的猪肉等行为。

检查过程中,查获两头猪,已分割成多块未经隔离检疫的成品肉,胴体上没有主管机关的屠宰控制标记,且有疾病感染迹象。委员会随即开封、称重、取样鉴定,并将查获物重新密封,最终确定:查获成品肉总重286公斤。
在搜查住所期间,当局查获了 98.5 公斤未经检验的成品猪肉产品,这些猪肉胴体上没有主管机构的屠宰控制印章,并且有疾病感染的迹象。

在警察局工作的阮氏梅承认了所有屠宰和使用患病动物(感染非洲猪瘟的猪)、依法销毁动物以加工食品以及出售自己食品的行为,这与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相符。
2025年9月17日,义安省警察侦查局作出决定,对该案提起公诉,并以《刑法》第317条第1款规定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罪名起诉阮氏梅。
这是义安省首例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使用感染非洲猪瘟的猪作为食品出售而对犯罪分子提起诉讼的案件,此案的背景是该地区爆发了非洲猪瘟疫情,局势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