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将出台课外教学法规:值得关注的新点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已完成关于发布该省课外教学条例的意见征集工作。草案提出了许多新内容,包括禁止课外教学的时间框架、组织原则、适用对象以及不允许课外教学的情况。

申请主体为义安省的辅导员和学习者;组织辅导和学习的组织和个人;以及与辅导和学习活动有关的组织和个人。
提出五项课外教学原则
学校只有在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有补课需要、自愿补课,并经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组织课外教学。学校、组织课外教学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补课。
课外教学内容不得违反越南法律规定,不得包含种族、宗教、职业、性别或社会地位歧视;必须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学校教育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不得因课外教学而减少。
课外教学应有利于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不得影响学校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教师学科课程的实施。教学应个性化,营造有利于学生发挥才能、优势和创造愿望的环境和动力。
课外教学的时间、地点、组织形式等应当适合学生的心理和年龄,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遵守有关工作时间和加班的法律规定。
国家规定的公共假日不安排补课,时间为:上午7点前、上午11点30分至下午1点30分、下午5点至晚上7点、晚上10点后,每周七天。
遵守特大课间休息区域治安、秩序、安全、环境卫生、消防等法律规定。
3 如果不允许补课,就组织补课
小学不安排补课,但美术、体育、生活技能训练除外。
在校任教的教师不得在校外为学校按照教育计划指派其任教的学生有偿补课。
公立学校教师不得参与课外教学的管理和运作,但可以参与课外教学。
组织校内外的额外教学和学习
学校的额外教学和学习不向学生收取费用,只针对以下情况选修科目补课的学生:最后一学期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学校为培养优秀学生而选拔的学生;根据学校教育计划自愿报名参加入学考试复习和毕业考试复习的应届毕业生。
学校组织符合上述科目的学生按规定分别在各年级、各科目写加课报名申请。
学校根据注册学生人数,制定各年级各科的补课计划。
课程、课表安排和课外教学组织必须保证以下要求:课外教学按年级分科安排;每班不超过45人;课外教学时间不得与课表穿插安排,课外教学内容不得提前于学校教学计划的科目安排教学;每科课外教学每周不超过2节课。
组织额外教学和学习的计划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或在学校张贴。
组织校外补习班 辅导班应当依法登记,在所在地的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或者公告栏上公布所举办的授课科目,各年级各科的辅导时长,组织辅导学习的地点、形式、时间,辅导教师名单,辅导班招生前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辅导教师名单和学费等级,辅导班招生人数不得超过45人。
课外辅导员应当具备与其授课科目相适应的良好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鼓励课外辅导机构和个人在教学中更多地运用项目式学习方法、问题解决和人工智能应用,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数字化人才培养。
在校任教的教师参加校外课外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向校长或者主任或者系主任报告课外教学活动的内容、地点、形式、时间等情况。
关于q组织课外教学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该条例草案规定:学校举办课外补习的经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年度预算和单位其他合法经费来源安排。课外补习(超过标准课时)经费标准,由单位年度内部支出制度规定。校外补习费用标准由家长、学生本人和补习机构协商确定。
学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财政、预算、资产、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