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运营 Ban Ve 水电站,以削减和减少下游洪水
8月27日上午,乂安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印发了两份紧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班韦水电站水库调度工作,确保下游地区安全。
紧急文件第165号《关于运行Ban Ve水电站水库以削减和减少下游洪水的命令》明确指出:
据班韦水电公司 8 月 27 日第 203 号公报报道,关于班韦水电站水库为减少下游洪水而运行的情况:8 月 27 日上午 7 点,班韦水库水流量为 1,824 米3/s;8 月 27 日早上 7 点,班韦湖水位为 192.92 米;8 月 27 日早上 7 点,湖水通过发电机泄洪,溢出流量为 970 立方米3/S.

乂安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主任命令:
班韦水电公司总经理继续运行班韦水电站水库,以不大于流入水库的洪水流量向下游泄水,以削减和减少下游洪水(根据政府总理2019年11月13日第1605号决定第8条第1款c点)。
在下游减洪调度期间,如果水库水位有可能达到200米,班韦水电公司负责人将逐步调整通过工程的下泄流量,以便当水库水位达到200米时,通过工程的下泄流量与进入水库的洪水流量相等,并切换到确保工程安全的模式。
下游削峰作业期间,入湖洪水位在1000米3/秒至1,200米3当时,Ban Ve 水电公司经理积极采取措施,维持湖水水位。
当流入湖泊的水量逐渐下降到 1000 米以下时3/s且无法再次增加,Ban Ve水电公司负责人将湖水水位逐渐降低至洪水来临前的最高水位。
同时,为积极应对下游防洪减灾工作,降低损失,乂安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在第166号紧急文件中建议:
各县人民委员会:祥阳、昆强、英山、杜良、清章、南丹、兴原、宜禄、荣市;各省厅、部门负责人,灌溉有限责任公司和有关单位负责人:
要及时向各级各类部门、江河、河岸作业单位、江河养殖设施、水上运输车辆、客运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和砂石开采企业通报水电站泄洪信息,主动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审查防洪计划,确保下游安全,特别是堤坝系统和河岸居民区做好应对准备。
指导信息通讯机构增加向各媒体特别是乡镇广播系统报道水库泄洪情况的时间和频率;同时,配合专业机构向民众和相关机构、单位提供防洪技能培训,部署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库泄洪造成的损失。
各机关:省广播电视台、乂安报社、各通讯社、各报社增加播出时间,报道班韦水电站水库运行、削减下游洪水的情况、省自然灾害防治指导委员会-搜救和民防领导小组、省各厅、部门的管理工作,以便地方政府和人民能够主动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