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公社出租文化馆,为官员提供旅游资金

天鸿 December 1, 2019 16:04

(Baonghean)- 义美乡将一座文化屋租给一家企业近一年,但没有缴纳纳入预算的 1 亿多越南盾,而是将其用于私人用途,包括派官员出差。

2016年11月和2017年9月,义美公社(太和镇)与Hi-tex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经济合同,租用该公社的多功能文化屋,为期11个月,用于培训工人。这些合同共收取1.18亿越南盾。然而,根据义美公社党委常委会的政策,该公社并未将这笔款项记入自己的会计账簿,而是记入了公社工会的账簿。

将总部出租给企业违反了《资产管理法》的规定。同时,该公社通过租赁总部所获得的资金并未纳入预算,而是伪造记录挪用国库资金。

 Nhà văn hóa xã Nghĩa Mỹ được cho doanh nghiệp thuê suốt 11 tháng.
义美公社文化馆租给了一家企业,租期为11个月。

据记者调查,该公司支付给义美乡的1.18亿越南盾中,8800万越南盾以现金支付,3000万越南盾由该公司转入国库。为了套取这3000万越南盾,义美乡伪造了各种文件和凭证,名义上是“义美乡人民委员会后方土地填筑平整工程”,但实际上并未进行任何施工。开具发票的机构是灵泉建筑咨询股份公司。

关于1.18亿越南盾,当时义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高氏香女士表示,该乡已花费4050万越南盾用于乡、村干部参观经济模范活动;花费3000万越南盾用于工会干部和会员到库阿罗镇度假;花费1000万越南盾用于2017-2021年任期工会代表大会;花费450万越南盾用于购买发票,用于伪造文件挪用国库资金。剩余的3300万越南盾仍留在工会基金中。

Một đoạn mương thuộc dự án trạm bơm.
泵站项目的一段渠。

“当时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一开始公司说只租几个月,租金低,公社就同意租了。我们本来想拿这笔钱送员工出去旅游,鼓励他们工作。但是出去旅游需要现金,所以我们就伪造了证件去取钱。我一分钱都没占到。” 香女士向《义安报》记者解释道。如今她已经退休一个月了。“现在我接受处罚了,”她补充道。

义美公社领导的不当行为直到该公社合作社主席提出申诉后才被揭露。义安省监察局在调查中得出结论,义美公社党委常委会未将1.18亿越南盾纳入预算,这是违法的。灵泉咨询与建筑股份公司(总部位于太和省同孝公社)向义美公社提供虚假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规定。目前,太和市人民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将错拨的6750万越南盾追回国家预算。

不仅存在非法租赁办公室等违法行为,在黄女士担任义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还存在许多其他不明事项。

具体来说,2013年11月,太和镇人民委员会批准了义美乡古登-同美-盛美灌溉泵站项目的技术报告。该项目投资规模为45公顷。但据太和镇人民委员会经济处评估员丁白草介绍,在编制技术经济报告时,咨询单位将其提高到45公顷以申请资金,实际上该项目的灌溉面积只有15-17公顷。但近日,太和镇人民委员会核实测定,项目完成后实际可灌溉面积为9.928公顷,水泵实际灌溉流量为10-15公顷。因此,45公顷灌溉工程规模技术经济报告的编制、评审和审批是没有依据的,该报告所称的工程规模不真实。

该项目施工过程中还存在渠首比渠尾低0.44米的问题。投资者和施工单位发现问题后,不得不在主渠首两侧砌砖加高。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获得AB验收,也未进行竣工验收,因此市民认为,通过夸大灌溉面积来抬高项目价值并挪用预算资金的行为是毫无根据的。

高氏香女士就此事解释道,由于缺乏电力和建筑行业的专业技术,该乡聘请了咨询设计单位、监理咨询单位和功能评估单位。香女士表示,她没有挪用上述资金用于个人目的,也没有篡改项目参数以牟取国家资金。然而,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责任在于以高氏香先生为首的义美乡人民委员会以及相关个人和团体,包括当时的太和镇财政局局长和太和镇人民委员会主席。

针对这些违规行为,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已责成太和镇将剩余款项汇入该镇人民委员会的临时账户,等待后续处理。关于泵站,要求投资者和承包商克服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根据实际施工量组织验收。组织审查,严肃处理缺陷,并对违规个人和团体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此外,太和镇还应对义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高氏香及相关人员就上述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此外,建议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高岗-同梅-盛美泵站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监理和施工单位。义安税务局还需采取措施,审查和处理灵泉咨询建设股份公司向义美乡人民委员会提供虚假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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