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非法伐木案审判
(Baonghean.vn)——桂峰县人民法院就普霍自然保护区非法砍伐波木木材一案举行了公开审判。这起非法伐木案件发生在2016年7月,曾引起公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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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维文怀。照片:Nhat Lan。 |
根据初步信息,这起非法伐木案由 Vi Van Hoai(1989 年出生,居住在桂峰县汉迪乡华芒村)牵头;Vi Van Hoai 还与 Vi Van Hai、Lo Van Phong 和 Lo Van Pao(均居住在华芒村)一起参与其中。
根据桂峰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6年7月至8月,Vi Van Hoai等人非法采伐蒲木3次,非法采伐蒲木总量达622万蒲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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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站在被告席上。摄影:Nhat Lan。 |
在本案中,调查机构认定 Vi Van Hoai 为主犯,直接非法采伐了 3 棵属于政府 2006 年 3 月 30 日颁布的第 32/2006/ND-CP 号法令所列“濒危珍稀森林动植物名录”第二类 A 级的 Po mu 树,该类树的采伐和商业用途受到限制;其行为构成《刑法》第 175 条第 1 款 a 项规定的“违反森林采伐和保护条例”罪。
关于海、峰、宝三人,调查机构认定他们与维文怀有牵连,但未达到刑事起诉的程度;相关文件已移交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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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来自桂峰县南嘉乡的民众旁听了庭审。照片:Nhat Lan |
2017年4月12日上午,人民检察院决定按照法律规定,在桂峰县南嘉乡人民委员会总部对被告人维文怀进行流动审判,并在桂峰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维文怀进行起诉。
《义安报》将继续报道被告人维文怀的审判情况。
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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