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倒水案第三名嫌疑人自首

段奉 October 21, 2019 06:39

和平省警方表示,李廷武(37岁,居住于北宁省顺城县春林乡)因涉嫌向大河倾倒废油而自首。

10月20日下午,和平省警方正采取专业措施录口供并核实事件经过。

李廷武是向大河水源倾倒垃圾案的第三名嫌疑人。此前,和平省警方于10月18日临时拘留了黄文深(1986年出生,居住在谅山省文关市)和阮章带(1994年出生,居住在北宁省)。

Ly Dinh Vu。图片来源:越南公安部门户网站

10 月 6 日,Tham 和 Dai khai 受 Ly Dinh Vu 雇佣,驾驶卡车从北宁前往富寿市 Thanh Ha 砖瓦陶瓷公司收集垃圾,将其泵入 10 个总容量约 10 立方米的容器中,然后前往兴安省 Van Lam 县 Chi Dao 乡停放车辆。

10月8日,三人分别使用两辆汽车将垃圾运至和平省奇山市福仙乡进行非法倾倒后逃走。

据初步调查文件显示,涉案两辆嫌疑车均由明芳旅游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北宁)管理,其中四座车车主为阮文权(居住在兴安省)。

Hoang Van Tham 和 Nguyen Chuong Dai
10月17日,和平省人民委员会宣布,启山县警察局调查警察局决定根据《刑法》第235条的规定,对造成环境污染的罪名提起刑事诉讼。

警方调查机构正与公安部职能部门配合,追究参与处理河内供水污染水源的团体和个人的责任。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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