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义安省一名九年级男生吃土的凶手被起诉。
南丹区一名11年级男生因侮辱他人罪被起诉。由于被告未满18岁,警方对其采取了禁止离开住所的措施。
10月25日,消息人士证实,越南义安省南丹县警察局调查局已对PTN(2008年出生,居住于南丹县南安乡)提起公诉,以涉嫌侮辱他人罪。此人是强迫九年级男孩吃土几天前,社交网络上分享了一段时长超过 2 分钟的视频。
上述起诉决定已获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于被告人N.未满18周岁,南丹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对其采取了禁止离开住所的措施,直至主管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N.现就读于梅黑德中学11年级。

此前,10月22日,南丹县教育培训局在社交媒体上收到一则关于安春中学一名九年级男生被迫吃泥土和吸烟的视频。该部门直接与校长沟通,核实事件情况并指导处理措施。
经核实,事件发生在南英乡稻田区,事发时正值南英乡青年联盟组织召开集会后,起因是英春中学9E班学生阮文诗与其9C班同学武海D发生冲突。
10月19日晚,D.、Th.和他们的朋友Pham Thien Nh.(11A4班)在梅黑德中学见面时强迫D.吃土、抽两根烟并吞咽烟雾。在Nh.的强迫和威胁下,Th.录制了视频并将其发送给了同学。
南丹区教育培训局负责人表示:“发现网上流传的视频涉及我校学生后,学校立即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教育局还与区公安局协调,并指示乡公安局和学校对案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