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使用者是否拥有相邻地块的权利?
土地使用者是否拥有相邻地块的权利?2024年《土地法》对此作了哪些规定?这是义安省桂州县裴越河先生(Bui Viet Ha)关心的问题。
回复:
根据《土地法》第29条规定,相邻地块的权利规定如下:
1. 相邻地块的权利包括使用权;供水、排水;耕作灌溉和排水;供气;安装电力线路、通讯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需要的权利。
2.相邻地块权利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依照民法规定办理;同时,对于耕作中的使用权、供水权、排水权、灌溉排水权,还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登记。
因此,土地使用者对相邻地块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通行权;供水、排水;耕作灌溉、排水;供气;安装电力线路、通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