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非法居住”的越南人:如何才能返回家园?

May 17, 2016 10:34

劳动荣军社会部海外劳工管理司副司长童海南先生介绍了有关非法居住在韩国并希望返回越南的越南工人的政策。

PV:先生,韩国有任何扶持政策吗?

+ 根据韩国相关规定,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非法居住在韩国的外国人自愿登记回国,将不受重新入境韩国的限制,免于处罚,并在获得韩国驻外外交代表机构签发的签证后返回韩国。

Người Việt lao động tại Hàn Quốc. Ảnh minh họa: CTV
在韩国工作的越南工人。

PV:在韩国非法居住的越南工人想知道他们需要遵循哪些程序以及需要联系哪个机构才能自愿登记回国?

+ 有两种登记方式:携带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和机票到韩国国际机场的移民局登记自愿遣返程序。

或者他们可以联系韩国 EPS 计划下的越南劳动管理办公室(电话号码 02 393 6868)或韩国越南劳动管理委员会(电话号码 02 364 1043/45),以获取有关申报程序的详细说明。

PV:工人返乡时是否需要向有关部门登记?

+ 在越南,返乡务工人员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向有关部门申报:对于已被决定接受行政处罚的务工人员,必须自愿到其常住地所在乡、坊或镇的人民委员会申报返乡,并提交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复印件。

对于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工人:请将您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复印件发送至海外劳工中心(河内市栋多郡郑怀德街1号;电话:04 3734 6751)。

PV:2016年9月30日之后,如果韩国的非法劳工仍不自愿登记回国,根据越南和韩国的法律,他们将面临哪些制裁?

韩国司法警察定期突击检查非法外籍劳工。一旦发现,将被处以最高4000万韩元(约合7.68亿越南盾)的罚款或最高12个月的监禁。如拒不缴纳罚款,将被强制进行劳动改造以抵偿罚款。之后,这些劳工将被遣返回国。

在越南方面,根据 2016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第 95/2013/ND-CP 号法令,在特赦期间未自愿登记回国的人员将受到处罚,最高可处以 1 亿越南盾的罚款。

根据 EPS(外籍人士就业许可制度)计划,有 15,000 名工人非法居住在韩国并在此工作,占该计划下非法外国工人总数的 34%。

根据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海外劳工管理司的说法

根据巴解组织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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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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