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炸弹”业务带来的风险

April 6, 2017 07:38

(Baonghean)- 义安省 90% 以上的天然气商店没有单独的仓库系统,而是将气瓶直接存放在商店内。

做生意时要有“定时炸弹”

黎文绍先生的燃气店位于越南荣市雄勇坊新南区涵义街,经营了近11年。他的店面位于一个约30平方米的小院子里,院子后面是一栋房子,地处居民区的中心地带。我们和义安省消防警察第一局的检查组一起来到店里,发现店里有20多个燃气瓶,每个燃气瓶重12-13公斤。然而,实际上,该店只具备经营不超过70公斤燃气(约4-5个燃气瓶)的资质。

查明该设施的其他消防条件,该设施不符合经营条件。例如,该设施配备了灭火器,但灭火器不齐全,且未定期检查和维护。该设施的业主未按照公安部第66/TT-BCA号通函的规定定期补充和更新消防工作……

位于荣市雄禄乡陈明宗街3号的Tuan Hieu燃气商店,由杨春俊先生经营,仅符合小规模经营的条件(燃气量不超过70公斤),但消防部门检查时,该商店的燃气瓶数量却超过30个(每个燃气瓶重12-13公斤)。

该设施运营期间,业主存在气瓶存放位置过高、店内配备灭火器但全部损坏无法使用等违规行为,且店内消防防控管理记录不完整、未购买火灾保险等问题。

具体来说,按照规定,所有汽油店、油品店的建筑设计都必须确保安全要求,如:有单独的摊位、有备用出口、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一起存放……但俊孝油品店只使用院子进行经营。

Cơ sở kinh doan xăng, dầu ở phường Hưng Dũng (TP. Vinh) chưa đảm bảovề điều kiện cơ sở vật chất. Ảnh: Mỹ Hà
荣市雄勇坊的汽油和石油企业不符合条件。图片:My Ha

根据规定,由于天然气产品的危险性,天然气交易属于有条件经营。为了获得经营资格,设施必须确保防火、建筑设计和经营实体方面的最低要求(根据越南标准 - TCVN 2622: 1995)。

政府于2014年7月31日颁布的第79/2014/ND-CP号法令还规定,所有总储气量达到或超过70公斤的天然气仓库均被列入火灾爆炸风险场所名单,其防火设计必须获得批准。为了“规避法律”,一些企业只申请小规模营业执照,但一旦开始运营,往往会超出规定。

加强管理

为确保燃气经营单位安全,去年3月,第一消防局对荣市117家汽油、燃气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检查,对其中4家单位处以罚款,罚款金额达550万越南盾。

消防警察第一局督查组组长陈南江少校表示:“虽然宣传工作已经加强,但部分企业主的防火灭火意识仍然薄弱。因此,仍然存在一些企业防火灭火管理记录得不到保障,只是应付;许多企业现场消防设备不足,没有进行检查、维护、定期维修,损坏时也没有更换。”

据工贸厅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取得经营资格证书的加油站加油店845家,其中加油站内加油店132家。

超过一半的商店(54.7%)集中在农村地区。大多数气店位于居民区,没有独立的仓库,并且会同时销售天然气和许多其他产品。这些商店大多位于人口密集、人流密集的区域,并且无法确保安全距离。超过90%的商店没有独立的仓库系统,但气瓶会直接存放在商店内。

门店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未接受过燃气业务培训和消防实用知识培训的人员比例较高,非法倒气、品牌造假等现象在区域内依然存在,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管带来困难。

我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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