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溪波水电站调节水库水量
溪波水电站计划于8月6日凌晨1点起加大水库泄水量。
据此,8月5日晚8点13分,省自然灾害预防、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收到溪波水电站关于做好溪波水电站水库运行和调水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的第209号通知。
为确保溪波水电站水库调水安全,按照已批准的卡河流域单库及跨库调水程序,溪波水电站拟按以下方式对溪波水电站水库进行调水运行:

预计泄洪时间:2024年8月6日凌晨1点。
排放流量:总排放量约为 500 米3/秒至700米3/s(通过发电机和溢洪道排放),并且可能根据流入湖泊的水量而变化。
溢洪道排水结束时间:直到流入湖的水量小于流经发电机的发电量。
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向祥阳、昆强、英山、杜良、清章、南丹、雄原和荣市各县人民委员会;省各厅、部门和行业的负责人;第二公路管理区通报情况;
通知各级机关、机关、单位、沿河、河上建设的投资商、水上运输车辆所有人以及溪波水电站下游地区全体人民了解情况并开展必要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