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义安省的前教师被判处死刑,希望捐献器官。
被告因非法贩毒被判处死刑,他曾是一名教师,并请求捐献自己的器官。
河内市人民法院刚刚将被告人何春龙(1958年出生于义安省)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名送上法庭受审。
此前,2019 年 9 月 23 日凌晨 2 点 45 分,河内市警察在 Nuoc Ngam 汽车站值班时发现 Long 下车,他携带一个带有可疑标志的棕色公文包。
专案组在龙某携带的公文包中查获并缴获了超过1762克的毒品。根据龙某向警方的供述,2019年5月中旬左右,他前往义安省归合县制冰,并在那里结识了一名约25岁的青年男子,该男子的姓名和住址均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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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何春龙 |
此人提议雇佣被告人将海洛因从义安省运往河内。龙同意了,并承诺需要时会联系他。2019年8月中旬,该年轻人打电话给龙,雇佣他将两块海洛因从义安省安里路口运往河内。有人会接收毒品,并支付他每块1500万越南盾。
收到“货物”后,龙从义安乘巴士前往河内,将毒品交给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该男子姓名和地址均不详,龙收取了3000万越南盾的报酬。2019年9月20日,这名男子再次联系龙,雇佣他将5块海洛因从义安运送到诺克岩汽车站。
两天后,晚上 7 点 45 分,龙来到安理路口的会面地点,与一名年轻人见面接收了“货物”,将其装进一个黑色公文包,然后乘公共汽车前往河内。
尽管龙某伪装成警察,手提公文包,但还是没能骗过侦探。在他交付“货物”并拿到报酬之前,警察赶到现场,逮捕了他并缴获了证据。指控称,现有证据仅足以认定龙某于2019年9月23日非法运输了5块海洛因。
据悉,被告龙曾是一名教师,后来调任至昆强县教育培训厅工作。
1997年,龙因盗窃社会主义财产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的刑期被减免,于2012年1月获释,之后再次犯罪。
鉴于上述罪行,朗被陪审团判处死刑。在被判处死刑后,被告表示他想捐献器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