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刑的义安省前教师希望捐献器官
该被告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死刑,曾是一名教师,他要求捐献器官。
河内市人民法院刚刚对被告人胡春龙(1958 年出生,乂安省)因非法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
此前,2019年9月23日凌晨2点45分,在Nuoc Ngam汽车站执勤的河内警方发现Long从汽车上下来,并携带一个带有可疑标志的棕色公文包。
专案组在龙某携带的公文包中检查并缴获毒品,重量超过1762克。根据龙某向警方的供述,2019年5月中旬左右,他前往义安省归合县制造冰毒,并遇到了一名约25岁、姓名和地址不详的年轻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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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何春龙 |
此人提议雇佣被告将海洛因从义安省运往河内。龙某同意了,并承诺有需要时会打电话给他。2019年8月中旬,该青年打电话雇佣龙某将两块海洛因饼从义安省安里路口运往河内,由专人负责接收,每块支付1500万越南盾。
收到“货物”后,龙某从义安乘坐大巴前往河内,将毒品交给一名40岁左右、姓名和地址不详的男子,并收取3000万越南盾。2019年9月20日,该男子再次打电话给龙某,雇佣他将5块海洛因饼从义安运送到Nuoc Ngam汽车站。
两天后,晚上7点45分,龙某来到Yen Ly路口的会面地点,与一名年轻男子见面收取“货物”,并将其放入黑色公文包中,然后乘坐巴士前往河内。
尽管朗伪装成警察,手里提着公文包,他还是没能骗过侦探。在他交付“货物”并收到付款之前,警察就赶到现场,将他逮捕,并带走了证据。指控称,证据仅够指控朗于2019年9月23日非法运输5块海洛因蛋糕。
据了解,被告人龙某原是一名教师,后调至昆强县教育培训局工作。
1997年,龙志强因盗窃社会主义财产被判处无期徒刑。2012年1月,他被减刑释放,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鉴于上述罪行,朗被陪审团判处死刑。被告在收到死刑判决时表示,他愿意捐献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