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刑的义安省前教师希望捐献器官
该被告人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死刑,曾任教师,要求捐献器官。
河内市人民法院刚刚对被告人胡春龙(1958 年出生,乂安省人)因非法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
此前,2019年9月23日凌晨2点45分,在Nuoc Ngam汽车站执勤的河内警方发现Long从汽车上下来,并携带一个带有可疑标志的棕色公文包。
专案组在龙某携带的公文包中检查并缴获毒品,重量超过1762克。根据龙某向警方供述,2019年5月中旬左右,他前往义安省归合县制造冰毒,并遇到了一名约25岁的年轻男子,该男子姓名和住址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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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何春龙 |
此人提议雇佣被告将海洛因从义安省运往河内。龙某同意了,并承诺有需要时会打电话给他。2019年8月中旬,这名年轻人打电话雇佣龙某将两块海洛因从义安省安里路口运往河内。有人会收取这笔费用,每块付给他1500万越南盾。
收到“货物”后,龙某从义安省乘坐大巴前往河内,将毒品交给一名40岁左右、姓名和地址不详的男子,并收取3000万越南盾。2019年9月20日,该男子再次打电话给龙某,雇佣他将5块海洛因饼从义安省运到Nuoc Ngam汽车站。
两天后,晚上7点45分,龙某来到Yen Ly路口的会面地点,与一名年轻男子见面收取“货物”,并将其放入黑色公文包中,然后乘坐巴士前往河内。
尽管朗伪装成警察,手里提着公文包,他还是没能骗过侦探。在他交付“货物”并收到付款之前,警察赶到并逮捕了他,同时还带走了证据。指控称,当时的证据仅足以定罪朗于2019年9月23日非法运输5块海洛因蛋糕。
据了解,被告人龙某原为一名教师,后调至昆强县教育培训局工作。
1997年,龙志强因盗窃社会主义财产被判处无期徒刑。刑期减免后,他于2012年1月获释,并再次犯罪。
鉴于上述罪行,朗被陪审团判处死刑。被告在被判处死刑后表示,他希望捐献自己的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