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U23球员获得创纪录奖金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越南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局局长阮氏杏证实,越南 U23 球员获得的数百亿越南盾奖金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针对球员是否需要缴纳高达35%的个人所得税(PIT)的问题,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阮氏杏女士表示:“球员完全有权享受上述奖金,而无需像最近一些有争议的观点那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越南U23队。 |
具体来说,韩女士解释说,企业、捐赠者和组织给予U23队的“奖金”是媒体报道的通俗说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这是一种“赠与”,对个人来说也是一种收入。
然而,该法以及第 65 号法令,特别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第 111 号通知第 2 条第 10 款明确规定,个人在接受证券、公司资本、房地产和必须登记所有权的资产(如汽车、摩托车、游艇、运动枪支等)四种形式的赠与时,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U23球员的奖金不属于上述四类赠与中的赠与,也不属于像房屋需要“红皮书、粉皮书”、车辆需要“登记证”那样需要所有权的资产,因此无需纳税。
进一步了解这个问题后,可以发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员工从机关、团体获得的奖金,例如节日奖金、春节奖金等,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类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收入,须按照现行累进税率纳税。扣除家庭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8000万及以上者,最高税率为35%。
但雇主发放的奖金,如果附加有国家颁发的头衔、勋章、徽章、奖状、国内外奖励等,获得奖金的个人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就连越南足协(VFF)为越南U23国家队支付的超过12亿越南盾的奖金也无需纳税。
据初步了解,已有多个组织和个人宣布向越南U23队发放奖金,其中越南职业足球股份公司(VPF)发放奖金10亿越南盾,文化体育旅游部发放奖金20亿越南盾,越南外贸股份公司发放奖金10亿越南盾;越南国家足球队、团州足球俱乐部、和平足球俱乐部等企业也分别向越南U23队发放奖金,每支单位奖金1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