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雇佣运输毒品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光文艾因贪婪,接受了3000万越南盾的运输大量毒品的委托。在将毒品运往荣市途中,他被当局逮捕。
12月20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光文艾(1976年出生),家住乂安省奇山县邱琉,因犯非法运输毒品罪,对被告人张某(男,1976年生)一案进行综合审理。
![]() |
被告人广文爱。照片:玉英 |
起诉书称,2017年12月29日下午6点左右,居住在老挝波里坎赛省乐索镇的哈巴龙(Ha Ba Long)来找艾某见面,并雇佣他运送毒品到荣市,支付了3000万越南盾。艾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艾某开车带龙到森林边缘取了一个蓝色袋子,里面装着5块海洛因饼、8公斤冰毒和2包粉红药片。龙把毒品放在艾某汽车的后备箱里,并让艾某去荣市的汽车站,在那里会有人找到他并把毒品交给他们。完成后,龙会支付艾某3000万越南盾。
当天晚上7点左右,光文艾驾车回家接儿子光文全(Quang Van Toan)一起回家。当天晚上8点30分左右,光文艾在前往义安省安山县甘山乡巴姆坡时被当局当场抓获,所有证物均被没收。
4月18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阮光艾死刑。至于阮光艾之子阮文全,由于当时阮光艾在场,但并不知道阮光艾运输毒品,因此未对其提起刑事诉讼。阮光艾向高等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减轻处罚。
本次审判中,被告人光文艾在律师的劝说和解释下,撤回上诉,表示悔罪,并向国家主席提出赦免申请。据此,高级人民法院暂停审理此案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