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伪造贷款文件以“利用经纪人”
平阳省两名银行职员合谋为不合格客户伪造多份贷款申请,以便从每份合同中收取 200 万至 300 万越南盾的“经纪”费。
昨天,平阳省顺安镇警察局逮捕了丁黄子(25 岁)和吴清心(26 岁)以及 5 名同伙,罪名是伪造机关和组织印章和文件以及盗用财产。
![]() |
许多人因伪造贷款文件和侵占财产而被捕。图片:阮朝 |
据调查,两人在工作中了解到很多人需要借钱但不符合条件,便主动提出帮助他们伪造劳动合同、工资确认书等。
对于每份获批准的申请,客户必须缴纳 200 万至 300 万越南盾,在某些情况下,借款人必须支付一半的贷款金额。
此外,Tu和Tam还被指控向同伙提供虚假证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电子产品超市购买2辆摩托车和7部昂贵手机,然后将其据为己有。
同样因上述行为被捕的还有陈青泰(31岁)等5人,他们被指控帮助多人伪造银行贷款文件或分期付款购买商品,以获取非法利益。
警方表示:“自 6 月份以来,Tai 团伙已为多人伪造了数十份文件,其中一些文件获得了 5000 万越南盾的贷款批准。”警方还补充说,在搜查嫌疑人的住所时,他们缴获了许多伪造文件和证书。
据VNE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