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伪造文件挪用910亿越南盾
这位客户关系部原负责人利用他在交易办公室的职务之便,贪污了超过 910 亿越南盾。
1月21日,胡志明市警察局宣布,已完成调查并将案件卷宗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建议对阮范家寿(1989年出生,居住于胡志明市第八郡)和阮祥微(1989年出生,阮范家寿的嫂子)提起公诉,涉嫌“诈骗侵占财产”罪。
![]() |
澳新银行越南分行的交易点。 |
利用任务的便利,Tho发现了资金管理方面的漏洞,于是萌生了挪用澳新银行资金的念头。Tho伪造签名,注册了该银行一位账户持有人的网上银行服务信息,然后将该客户的资金转入Tho亲戚的账户,挪用了30亿越南盾。
除此行为外,Tho还为9名客户伪造了12份贷款申请,然后要求银行将贷款资金转入他之前设立的共同账户中取出,共挪用883亿越南盾。
在拨款 913 亿越南盾后,Tho 又向 Vi 提供了超过 776 亿越南盾以参与业务注资。
调查结果已明确,Tho和Vi共计使用近125亿越南盾购买房屋和汽车;另有约12亿越南盾用于个人用途。胡志明市警方表示,Vi明知Tho给他的钱是从澳新银行挪用的,但Vi不仅没有劝阻他,还提供了亲属的信息和签名,帮助Tho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