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巨额钱财故意不归还违法吗?
(Baonghean.vn)——我在路边捡到一个手提包。我检查了一下,发现里面有3020万越南盾和一张身份证。我把包带回家,把钱拿出来用。请问,如果我这样做,会构成非法持有财产罪吗?
Nguyen Thi Thu 女士(Thanh Chuong 县)对以下具体情况感兴趣:我今年22岁。一周前,我下班回家,在家门口的路边发现了一个手提包。我查看了一下,发现包里有3020万越南盾和一张身份证。我把包带回家,取了一些钱准备用。五天后,一个人联系我,自称是钱的主人,但不知道身份证上的名字,并要求我归还钱。我不知道,也不相信,所以我没有归还。她给我回了电话,但我没有接。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这样做,我会犯非法占有财产罪吗?
回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取走了3020万越南盾的现金,随后有人声称自己是这笔钱的主人,尽管您不相信,但并未确认,也不愿归还失主。您的行为构成2015年《刑法》第176条及2017年《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规定的“非法持有财产罪”,处罚框架如下:
1.任何人故意不归还物主、法定管理人或不向主管机关移交价值1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财产、文物、古董或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物品,而该等物品是错误交付的,或他发现或夺取的,在物主、法定管理人或主管机关依法要求归还财产后,将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金、2年以下监禁或3个月至2年监禁。
2.侵占价值2亿越南盾以上或国家宝藏的,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
因此,您取走的钱财总额为30,200,000越南盾,并且故意不归还该财物。您将因非法持有财产罪被起诉。您将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被判处2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3个月至2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