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官员被停职,以协助案件调查。
政府表示,各级各部门正集中力量落实《反腐败法》关于对依法应当停职的人员给予停职、调职等处罚的规定,其中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宣……
9月14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在第四十八届会议上就2020年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提出意见。政府表示,经过党的十二大以来的不断努力,2020年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继续取得积极进展,腐败现象得到控制、逐步预防并呈下降趋势。
根据2018年《反腐败法》,首次资产申报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但政府尚未颁布详细说明资产和收入控制的法令。因此,新法规定的资产及收入申报并未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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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胡志明市副主席陈永选被暂时停职。 |
但各级党代会服务骨干人员财产收入申报工作已严格按照中央政治局关于召开党的十三大前各级党代会的指示第35号进行。
在责任追究方面,报告期内,共认定领导干部不负责任、放任腐败现象发生的案件81起,给予处分62人,其中12人因放任其所管理、负责的机关、团体、单位发生腐败现象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腐败案件处理方面,人民公安机关侦查机关已侦查腐败犯罪案件508起、被告人1186人;其中新立案件286起、起诉被告人606人,损失总额达9万多亿越南盾,折合455.035亿越盾。2 土地;收回资金超过10万亿越南盾。
关于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督办案件,截至2020年7月31日,各地方机关已组织执行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督办案件58件,其中已结案15件,正在组织执行43件。
政府评估,结合党的十二大以来取得的成果,可以肯定,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不仅没有“停滞”或“放缓”,而且继续保持,有力地证明了反腐败“无禁区、无例外”的决心,得到了广大干部、党员、人民群众和国际舆论的支持和高度评价。
政府预计,腐败现象正在逐步得到控制并趋于减少,尽管腐败现象仍然复杂,发生在许多领域,并且变得更加棘手,特别是“小腐败”、骚扰、为个人利益解决工作问题而给人民和企业带来麻烦的情况。
在此形势下,2021年,政府将继续完善预防机制,按照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确保“零腐败”。同时,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土地管理和使用、国有企业股份制、撤资和改制、公共资产收购和转让、大型国有资产采购项目等风险较大、舆论导向较强的领域的巡视、审查和审计力度。
政府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署和检察机关继续集中力量追缴腐败资产、侵占资产和发现的损失,坚决防止执法机关发生腐败现象。
关于领导干部责任处理情况,报告期内,共认定领导干部不负责任腐败案件81件;给予纪律处分62人(较2019年增长66.1%);其中,12人因放任所管理、负责的机关、组织、单位发生腐败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表示,各级各部门要重点落实《反腐败法》关于对依法应当停职的人员给予暂时停职、暂时调动工作岗位等处罚的规定。
许多官员已被立即停职接受案件调查,其中包括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永宣等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管理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