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银行官员贪污了超过 170 亿越南盾来偿还热贷款。
西贡常信银行(Sacombank)副行长挪用银行资金170多亿越南盾,用于偿还外界热贷。
外部贷款部门负责人为员工偿还债务
庆和省警察局刚刚发布调查结论,建议对一批 Sacombank Cam Ranh 官员提起公诉,罪名是“贪污失责造成严重后果“。
具体来说,被告人起诉了所有曾在西贡商业银行金兰分行工作的人员,包括武越銮(原西贡商业银行庆和分行副行长,兼任西贡商业银行金兰分行行长)、阮氏清河(原交易处副处长)、吴氏红仁(原出纳员)、阮茶美和吴努红海(均为西贡商业银行金兰分行原柜员)。
栾某因“不负责任致使严重后果”被提起公诉,其余被告人因“侵占财产”被提起公诉。

调查结论是,栾某串通、密谋并隐瞒了河某违反银行业监管规定的行为,利用西贡商业银行金兰分行客户的支付账户信息和储蓄存款账户,伪造记录和文件,从银行提取资金用于个人用途。
具体而言,2022年4月15日,哈某指示柜员和收银员伪造文件,在无客户前来办理业务(收银员未收到现金)的情况下,将现金存入部分客户的账户,并将钱直接支付给客户(这些客户借钱给哈某,用于哈某和栾某的个人目的)。

最终,河某未能按照既定文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导致收盘时现金基金出现65.9亿越南盾的缺口。河某和仁某向栾某汇报,但栾某并未向上级汇报,而是指示他保密,自行处理。之后,河某告知栾某,这65.9亿越南盾的缺口与日松集团有关,于是栾某联系了阮公松先生,希望从外部借钱来弥补缺口。
因此,Luan和Tung同意向Tran Huu Phuc先生、Pham Duc Duong先生及其妻子借款,共计60亿越南盾。Luan签署了贷款文件,Tung负责偿还债务。截至2022年4月18日,Luan借款的全部金额已转给Ha处理,剩余的5.9亿越南盾则由Ha从借款客户群的提款交易中抵扣。2022年,Ha及其同伙继续伪造并签署文件,关闭信用记录和储蓄卡,以挪用Sacombank银行的资金。
挪用银行资金偿还热贷
据庆和省警察局称,虽然栾某并未直接签署伪造文件,但作为该行副行长兼交易办公室主任,栾某未能妥善履行职责。此外,栾某还要求河某挪用资金用于个人用途,导致西贡商业银行现金出现赤字。栾某未向上级汇报此事,也未采取措施予以阻止,还为河某违规行为创造了条件,导致西贡商业银行损失严重,损失金额达173亿越南盾。

在侦查机关,被告人河某供认,其曾使用总计超过170亿越南盾的款项,用于偿还21名客户中的个人债务。这些客户曾向河某提供贷款,用于其经营活动,并偿还日东集团(包括日东公司及其关联个人)的贷款。被告人仁某、梅某和海某供认,他们均受河某的指示行事,并非出于个人目的,也未从河某的违法行为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