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存在潜在不安全的塔式起重机
针对荣市部分高层建筑施工塔吊超出工程现场的情况,为确保雨季、暴风雨季节人员安全,主管部门需对投资者、施工单位加强检查、整改。
据我们调查,荣市目前有6台高层塔吊正在3-4个高层建筑项目群安装和施工中。
具体来说,河辉塔坊共有2台塔吊,其中1台用于省土地使用权登记处旁辉兴公寓楼建设项目,1台用于国防部第36建设股份公司土地上的建设项目。两台塔吊均位于黎宁街旁。

光忠坊有2台塔吊,均在光忠公寓改造工程内,其中1台在阮氏明开同志纪念区旁的30层商业大楼内,1台在光忠街旁旧12/9电影院园区正在建设的另一栋高层建筑内。

义安省土地使用权。图片来源:阮海
Trung Do 坊有 1 台塔式起重机,位于 Le Duan 街与 Phuong Hoang 街拐角处的军区 4 经济合作公司高层大楼;Truong Thi 坊有 1 台塔式起重机,位于 Le Hong Phong 街旁的义安省预防医学中心 (CDC)。

据我们观察,6台塔吊中,国防部36建设公司项目、省预防医学中心项目、光中公寓商业区及高层建筑的4台塔吊,由于施工范围较大,且距离居民区和交通要道较远,安全性较好;而辉兴公寓建设项目和第4军区经济合作公司大楼的2台塔吊,由于施工范围超出了项目围栏,因此安全性尚不高。

忠都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光大表示:“鉴于该地区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在2024年9月5日3号台风登陆前夕,坊人民委员会已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要求投资方和承包商采取技术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及芳皇街一带居民的安全。目前,投资方和承包商已签署责任承诺书。”

荣市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处处长阮越德表示,为确保施工塔吊周围地区及塔下人员的安全,每当遇到大风暴,荣市防洪防灾救灾指挥部都会发出一般性文件,敦促并提醒各地方、投资者、高层建筑和塔吊施工单位认真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材料被风暴吹走或落入居民区;在风暴来临时确保塔吊处于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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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部建设质量鉴定部门表示:根据现行规定,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中对安全和劳动卫生有严格要求的机械设备;对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检验、维护……都有相应的规定,对相关组织和个人都有相应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法、建筑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保障塔式起重机安全的措施;遇有暴风雨天气,必须按照规定对塔式起重机进行拆卸、支撑、解除制动等安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