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存在潜在不安全的塔式起重机
针对荣市部分高层建筑施工塔吊超出工程现场的情况,为确保雨天、暴风雨季节人员安全,有关部门需对投资者、施工单位加强检查、整改。
据我们调查,荣市目前共有6台高层塔吊正在3-4个高层建筑项目群安装使用。
具体而言,河辉塔坊共有2台塔吊,其中1台用于省土地使用权登记处旁辉兴公寓楼建设项目,1台用于国防部第36建设公司土地上的建设项目。两台塔吊均位于黎宁街旁。

光忠坊有2台塔吊,均在光忠公寓改造工程内,其中1台在阮氏明开同志纪念区旁的30层商业大楼内,1台在光忠街旁旧12/9电影院园区正在建设的另一栋高层建筑内。

义安省土地使用权。图片来源:阮海
忠都坊有1台塔式起重机,位于黎笋街与芳皇街交叉口的第四军区经济合作公司高层建筑;张氏坊有1台塔式起重机,位于黎鸿风街旁的义安省预防医学中心(CDC)。

据我们观察,6台塔吊中,国防部第36建设公司、省预防医学中心项目、光中公寓商业区及高层建筑工程的4台塔吊,由于施工范围较大,且距离居民区及交通干道较远,安全性较好;而辉兴公寓及第四军区经济合作公司大楼工程的2台塔吊,由于施工范围超出了工程围栏,安全性不高。

忠都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陈光大表示:“鉴于该地区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在2024年9月5日3号台风登陆前夕,坊人民委员会已进行了检查,并已记录在案,要求投资方和承包商采取技术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及芳皇街一带居民的安全。目前,投资方和承包商已签署责任承诺书。”

荣市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处处长阮越德表示,为确保施工塔吊周围地区及塔下人员的安全,每当遇到大风暴,荣市防洪防灾救灾指挥部总会发出一般性文件,敦促并提醒各地方、投资者、高层建筑和塔吊施工单位认真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材料被风暴吹走或落入居民区;在风暴来临时确保塔吊处于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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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部建设质量鉴定司表示:根据现行规定,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中对安全和劳动卫生有严格要求的机械设备;对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检验、维护保养……均有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法》、《建筑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保障塔式起重机安全的措施;遇有暴风雨天气,必须按规定对塔式起重机进行拆卸、支撑、解除机构制动等安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