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生效的未决政策

越通社 January 31, 2024 08:16

许多新政策开始生效,例如:有关道路通行费的新规定;有关复印和拍摄越南货币的条件;有关乘坐飞机旅行的个人证件的新规定。

新的道路收费费率

政府颁布了第90/2023/ND-CP号法令,规定了道路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征收、缴纳、免除、管理和使用,明确规定了各类车辆的道路使用费率。第90/2023/ND-CP号法令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因此,个人或商户名下登记的10座以下乘用车道路使用费为13万越南盾/月。10座以下乘用车(法令第1点规定的车辆除外);总质量4000公斤以下的货车、专用车;各类公共客车(包括享受公交车等补贴政策的接送学生、学生、工人的公交车);载货车和四轮带发动机的乘用车,费用为18万越南盾/月。总质量在19000公斤至27000公斤之间的货车、专用车;总质量加允许牵引重量在19000公斤至27000公斤之间的拖拉机,费用为72万越南盾/月……

总重量为 27,000 公斤及以上的卡车和专用车辆;总重量加允许牵引重量在 27,000 公斤至 40,000 公斤之间的拖拉机,费用为 1,040 越南盾/月。总重量加允许牵引重量在 40,000 公斤及以上的拖拉机,费用为 1,430 越南盾/月……

法令明确,第二年(车辆年检缴费之日起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1个月的征收率为表格规定1个月费率的92%,第三年(车辆年检缴费之日起第25个月至第36个月)1个月的征收率为表格规定1个月费率的85%。

法令规定,汽车首次检验,道路使用费计算时间自车辆取得检验合格证之日起计算。改装汽车、车辆用途或所有权由单位变更为个人(或由个人变更为单位)的,道路使用费计算时间自车辆新的登记证书变更用途或所有权之日起计算。道路使用费计算方式为按年、按月或按车辆检验周期计算。检验单位开具与缴费时间对应的道路使用费缴款章。

越南货币复印和拍照的条件

根据第87/2023/ND-CP号法令,自2024年2月2日起,复制、拍摄越南货币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和标准之一:

复制或拍摄越南货币图像或图案的局部照片,但不得超过纸币正面或背面的1/3;

复制或拍摄越南货币一面的照片,纸币的长度和宽度以及金属货币的直径应小于同面值真币尺寸的 75% 或大于 150%;

复印并拍摄越南货币的正反两面,纸币的长宽、金属货币的直径分别小于同面值真币的50%或大于200%;

复印,将图像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互联网,最大分辨率不超过72dpi,尺寸与同面额真实货币相当。

教育机构可以选择教科书。

自2024年2月12日起,教育培训部根据第27/2023/TT-BGDDT号通知的规定,正式将教科书选用决定权赋予教育机构(原省人民委员会)。

教育培训部第四条规定,教育机构教科书遴选委员会由教育机构校长或继续教育中心主任、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心主任或教育机构负责人设立。

每个教育机构都设立教科书遴选委员会。

教材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从教育培训部长批准的、供教育机构稳定使用的教材清单中选择教材。

每个年级、每个科目选定教材,在教育机构开展教学活动。教材的选择确保民主、客观、公开、透明,切实维护学生的利益。

选择教科书的标准要适合当地的社会经济特点,适合教育机构的教学条件。

取消初中毕业证等级划分

第31/2023/TT-BGDDT号通函颁布的关于初中毕业学历认定的新规定,自2024年2月15日起正式生效。

相应地,初中毕业条件也新增了许多内容,例如:初中生缺课45节以上仍可毕业。此前,初中毕业条件规定,九年级学生缺课次数(一次/多次合计)不得超过45节。

取消中学毕业排名。此前,学生的毕业成绩根据品行和学业表现被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

每年组织两次初中毕业认证考试。根据31号文第三条规定,实施初中普通教育的教育机构每年最多可组织两次已完成九年级学生的毕业认证考试。

第一次毕业认可审核于学年结束后立即进行。第二次毕业认可审核(如有)于新学年开始前进行。

此前,实施初中通识教育项目的教育机构每年只能考核一次毕业生。

本规定自2024-2025学年起适用。

乘坐飞机旅行个人证件的新规定

交通运输部第42/2023/TT-BGTVT号通函自2024年2月15日起修改补充乘坐飞机时个人证件的若干内容。

办理国际航班登机手续时,乘客必须出示以下文件之一:护照或旅行证件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出入境文件,例如单独的签证,永久居留卡,临时居留卡,公民身份证(如果越南与相关国家签署了国际条约或协议,允许签署国公民在对方领土上使用公民身份证代替护照)......(按规定有效的出入境文件)。

如果孩子没有自己的护照,则必须记录孩子的全名、出生日期和照片并粘贴到法定代表人的护照上,包括:生父、生母、养父、养母或监护人。

14周岁及以上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值机时,须出示下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件或电子数据之一:

对于具有外国国籍的乘客:护照(附有最近一次入境验证印章)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附有最近一次入境验证印章)以及与在越南居留有关的文件(签证、永久居留卡、临时居留卡、APEC商务旅行卡),免签情况除外;外交部向外交使团、领事馆、国际组织代表处成员签发的外交身份证;汽车和摩托车驾驶执照;长期机场和海港安全控制卡;越南航空公司身份证;乘客 2 级电子识别账户(新规定)。

如果乘客遗失护照,必须持有乘客国籍国外交或领事机构出具的官方批复或外交部出具的官方批复(需经乘客遗失护照所在地警察局确认),确认乘客身份及护照遗失,并附照片和印章。该官方批复或确认乘客身份及护照遗失的官方批复自确认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

对于越南国籍的乘客,必须出示下列文件之一:护照或旅行证件、单独签证、永久居留卡、临时居留卡、身份证、公民身份证;身份证、人民警察证、人民军证;国会代表证;党员证;记者证;汽车或摩托车驾驶证;国家民航安全委员会卡;长期机场安全检查卡;越南航空公司身份证;乘客的2级电子身份识别账户;警方确认的身份确认证明;主管部门证明乘客是刚服完刑人员的证明。

年龄在14岁至14岁以上且停留不超过20天的越南国籍乘客可以使用与14岁以下乘客相同的旅行证件。

据bnews.vn报道
https://bnews.vn/nhung-chinh-sach-noi-bat-co-hieu-luc-trong-thang-2-2024/322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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