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被拖走和罚款的停车类型
(Baonghean.vn)——除了开展恢复行人人行道的活动外,荣市政府还正在处理非法停车和拦停车辆的情况。根据《关于道路交通行政处罚的第46号法令》(自2016年8月1日起生效),以下类型的非法停车和拦停行为将受到处罚: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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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停车或停车将被处以30万至40万越南盾罚款。图片:Nguyen Nguy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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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有车辆专用线的区域停车或停放车辆(罚款30万至40万越南盾)。图片:Nguyen Nguy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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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时车辆距离路缘或人行道超过25厘米,将被处以30万至40万越南盾的罚款。图片:Nguyen Nguyen |
同时,根据第46-CP号法令,道路交通领域的行政处罚,以下停车违规行为将按照 300,000 至 400,000 越南盾的罚款处理: - 在斜坡上停车,无需使用轮挡 - 在排水井盖上停车 - 在行人优先车道上停车 - 在有禁止停车或泊车标志的地方停车。 - 在公交车道上停车 - 停车时不要靠近行驶方向的路缘或人行道。 - 使用未经许可的优先信号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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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荣市当局拖走了数百辆违规停车的车辆并处以罚款。图片:P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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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口、机构或单位入口处(距离路口边缘5米以内)停车或停放车辆,将被处以60万至80万越南盾罚款。图片:阮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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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在人行道上停车或停放,影响行人通行,可处以60万至80万越南盾罚款。图片:阮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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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种停车行为影响到行人的通行,还可能被处以60万至80万越南盾的罚款。图片:阮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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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弯道上停车、阻挡视线、影响交通等行为,也将被处以60万至80万越南盾的罚款。图片:Nguyen Nguyen |
此外,根据第46-CP号法令,在道路交通领域的行政处罚,以下停车违法行为将按照600,000至800,000越南盾的罚款处理: - 在铁路安全范围内停车 - 在单行道或弯道的左侧停车 - 在桥梁和立交桥下停车 - 在公交车站停车 - 停车或泊车时遮挡了标志 - 停车,与其他车辆平行停放 |
此外,根据第 46-CP 号法令,汽车如果在人行道上行驶(除穿过人行道进入房屋外);违反规定停车、泊车、转弯,造成交通拥堵的,将受到处罚。罚款80万越南盾至120万越南盾。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若上述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将附加处罚:吊销驾驶证2-4个月
阮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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