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7 月 1 日起允许警卫射击的情况
警卫被允许开火来化解对受保护目标的任何直接攻击。
7月1日起施行的《保安人员法》新增条款,专门规范允许开枪的原则和情形。
因此,安全官员和士兵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开枪:
- 警告人们不要闯入该区域,目标守卫。
- 向闯入该地区的人开枪,他们是保安人员的目标,在下令停止后,他们向空中开枪,但无济于事。
- 直接袭击警卫或值班的警卫官兵。
-《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法》规定的其他射击情形。
摩托车车队在内排机场护送国际宾客。图片来源:t警卫指挥数据。 |
T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被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警卫官兵可以调动人员、通讯工具、运输工具、其他工具以及使用和控制这些工具的人员(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等的除外)。
调动人员、车辆的警卫官兵,在突发事件结束后,负责立即归还车辆。被调动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受到损害的,享受规定的制度和政策;被调动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由被调动官兵所在机关依法赔偿。
警卫保护哪些目标?
警卫队包括公安部警卫司令部警卫;国防部军事保卫局官兵。
这支部队负责保护担任越南祖国阵线党、国家和中央委员会高级职务和头衔的人员包括:秘书长;总统;国会主席;总理;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
保护以下关键区域:中央党的工作区;总统工作区;国民议会工作区;政府办公区;l胡志明主席宫殿;巴亭广场,国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