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累累的男子诈骗并出售了“鬼地”。
南某在网上投资亏损后,萌生了诈骗在海外工作的同胞的想法。他提供虚假的土地信息、售价等,骗取了受害者超过5亿越南盾。
7月24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琼柳县琼后乡的被告人陈文南(40岁)提起“欺诈性侵占财产”罪的诉讼。

根据起诉书,2021年3月,由于网络投资亏损导致负债,南某萌生了诈骗念头。他采取的手段是在社交网络上发布土地出售信息,诱使他人共同投资获利,但其真实目的是进行诈骗。
当时,在新加坡工作的黎明先生(40岁,居住在琼后乡)看到了南先生发布的信息并进行了询问。南先生表示他有几块地,并邀请黎明先生出资购买土地。为了建立信任,南先生带黎明先生的妻子去看了三块地,但她都不满意。
之后,南某私下联系C先生,邀请他们出资买地然后“冲浪”。C先生同意后,南某谎称有不存在的地块出售,并谎报了售价和定金金额。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南某所说的地块出售,也没有任何土地交易。
此外,南某还谎称其房屋地契已被抵押给信用社贷款,并要求C先生存入资金以提取“红色地契”。南某承诺将红色地契抵押给银行,以借入更多资金与C先生共同投资土地。C先生轻信南某的话,多次向其转账。
调查机构认定,从 2021 年 4 月到 2022 年 2 月,南某诈骗并挪用了 C 先生超过 5.2 亿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被告辩称,由于网络投资亏损,他才使用起诉书中列明的手段诈骗并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被告表示,他目前无力偿还受害人的债务。
受害人出庭请求法庭严惩被告,并要求归还其损失的钱款。
法官小组认定被告利用受害人的信任侵占钱财,因此必须予以严惩。综合考虑案情,法院判处陈文南(Tran Van Nam)12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