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艺术家、功勋艺术家广告风水眉毛:有违法迹象吗?
越南一系列知名艺人争相为风水眉毛做广告的现象,专家警告有违法迹象。
近期,出现了人民艺术家兰香、人民艺术家秋荷、功勋艺术家越英、功勋艺术家阮恒、演员段国昶、梁清、歌手维孟、主持人清白……等一系列越南艺术家争相为风水眉毛做广告的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艺术家都以毫无根据的宣传来宣传这项服务。例如,段国昙(Doan Quoc Dam)声称纹眉有助于“改变命运,招财进宝”。功勋艺术家越英(Viet Anh)也承认,纹眉后“他的感情生活变得顺畅,总是感到幸福,而且不会和女朋友吵架”。
陈巴霍克律师事务所的黎金川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广告有违反2012年《广告法》的迹象,特别是该法第8条第9款和第11款。
因此,法律不允许对从事产品、商品和服务贸易的组织和个人的经营能力、提供产品、商品和服务的能力,以及对注册或公布的产品、商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用途、设计、包装、品牌、产地、类型、服务方式、保修期等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广告。

广告中使用“最佳”、“唯一”、“最佳”、“第一”或类似含义的词语(如:“越南第一”、“独家”、“最博学的算命先生的详细建议”……在上述广告中 - PV)未经文化体育观光部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
“与美容服务相关的广告活动很容易受到虚假广告的影响,从而给消费者带来困惑。无论错误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无论是否获得赔偿,艺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她说道。
其次,宣传片中还充斥着“纹眉风水,可以改变命运,招财进宝”、“纹完眉后,工作、项目都顺利顺利”、“有眉毛的感情生活会很顺利,心情会一直很好,不会跟女朋友吵架”等内容,明显带有宣扬迷信的意味。
Xuyen律师表示,现行法律对迷信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2016年《宗教信仰法》第2条第1款关于“信仰”的概念,迷信可以理解为相信不符合自然理性的模糊事物,从而给个人、家庭、社区带来健康、时间、财产、生命等方面的后果。
因此,艺人所宣传的“改变命运、招财进宝、带来好运”等美容广告,都是未经科学验证、空洞无物、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内容,极易导致财运亨通、健康受损的后果。
为了避免违法,同时维护自身的声誉,根据2012年《广告法》第14条的规定,律师建议明星要注意查看需要进行广告宣传的组织、个人、产品、商品、服务的广告条件相关文件;认真学习或咨询律师,清楚了解有关广告的法律规定,特别是有关广告活动中禁止行为的规定。
她说:“严格规范广告合同中关于广告产品信息提供方的责任条款以及美容行业的技术术语,将有助于避免概念互换和夸大功效。此外,应准备好在广告接收方或主管部门要求时提供与广告产品相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