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董事“吹嘘”她可以获得缓刑,改变义安省的土地用途
范氏文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夸耀“人脉广泛”等手段,骗取群众“缓刑”、改变土地用途等,挪用资金近43亿越南盾。
乂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对被告人范氏文(1975 年出生)一案进行了一审审判,被告人范氏文家住河内市东多区姜上坊,犯有“欺诈性侵占财产“。

据案卷介绍,范氏文是三德房地产建设贸易公司的董事,该女董事因需要钱偿还债务和个人开支,提供虚假信息诈骗多人。
Van的伎俩是自称有很多关系,能够“获得缓刑”并改变土地用途,以欺骗河内和义安省的受害者。
具体来说,2019年底,黎氏红五(Le Thi Hong V.,1972年出生,现住河内还剑郡)的女儿因非法贩毒被捕。她想找人帮女儿争取轻判,于是通过一些人联系上了范氏文(Van Thi Van)。范氏文承诺,只要5亿越南盾,她就能帮女儿“跑”缓刑,如果“跑”不下去,她会退还这笔钱。
V女士出于对她的信任,多次将5亿越南盾全额转给Van。Van收到全额款项后,对V女士说:“如果想快点办案,就再给1亿越南盾。”V女士于是又给了Van更多钱。
然而,V女士的女儿后来因非法贩毒被判处7年监禁。V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警方报案。
此外,范氏文还实施了欺诈行为,将土地用途改变为从张氏五女士(居住于义安省义丹县义清乡)手中夺取钱财。
于是,2022年初,由于需要将土地用途从生产林地改为住宅用地,Ng女士经人介绍联系了Van。Van表示,如果她想办理土地用途转换手续,需要自己出钱,手续费为50亿越南盾,但她可以获得5亿越南盾的折扣。
此后,吴女士向范氏文汇款近37亿越南盾。范氏文收到钱后,并未履行承诺,而是将其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开支。2023年4月,吴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后,要求退还这笔钱,但范氏文退还了16亿越南盾。
调查机关查明,范氏文从受害人手中侵吞的钱财总额近43亿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并表示悔罪,受害人到庭请求审判人员依法严惩被告人。
被告人范氏文因犯侵占财产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