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怪物从邻居那里偷了超过五亿越南盾来“跑腿”
(Baonghean.vn)——胡氏秋荷利用邻居的信任,“散布消息”说自己有很多关系,以便找到工作。她把“支付”的工作费全部挪作己用。出庭那天,看到孩子们喊着她的名字,荷突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泪流满面……
从投诉中...
2018年年中,南丹县警察局调查警察局接到一系列关于通过报考军医学院和出国留学等途径诈骗挪用财产的投诉。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写投诉的受害者都是骗子的邻居。
接到报案后,南丹区警方迅速展开核实报案内容的工作,录入受害人证言,并收集相关资料和文件。初步调查中,南丹区警方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认定上述财产诈骗团伙由何氏秋荷(Ho Thi Thu Ha)牵头。事实上,何氏秋荷是一名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凭借“说风凉话”的本领,她已经诈骗了周围的邻居。有的受害者甚至被骗了多达3次。
2018年7月初,南丹县公安局侦查局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居住于南丹县南丹镇蓝山小区的胡氏秋荷(1988年出生)提起公诉。
然而,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尽管县警察局多次传唤并询问,核实相关信息,但犯罪嫌疑人胡氏秋荷已逃离该地。南丹县警察局积极配合其他地方警力,联系涉嫌藏匿胡氏秋荷的各省、市、镇及地点,核实并追查其下落。

此外,该区警察局还定期派警前往嫌疑人家中,一旦嫌疑人何氏秋哈联系上家属,就要求其提供藏身地址。由于持续采取同步措施,南丹区警察局经过一段时间的重点监控和了解情况,已掌握线索,发现一名疑似何氏秋哈的嫌疑人目前在胡志明市第五郡附近活动。
消息传出后,工作组立即前往胡志明市核实何氏秋霞的身份。经过近一周的持续监视,2018年6月底,在确认何氏秋霞身份后,警方迅速出动将其逮捕。由于何氏秋霞措手不及,未能及时逃脱,工作组将她移交给了南丹区警察局。
在警察局,面对受害人的报案和收集到的证据文件,胡氏秋荷不得不低头承认自己的罪行。犯罪后,荷氏意识到自己会被告发,为了逃避逮捕和起诉,她迅速逃往胡志明市躲藏,却不料被南丹区警察局发现并迅速逮捕。
揭秘“作业运行”技巧
在警方调查机关,胡氏秋荷供述称,因是邻居,她知道住在南丹镇的武氏诗女士(1971年生)和文氏诗女士(1964年生)正在为子女考大学、出国留学寻找机会,于是便想出诈骗手段,将房产据为己有。
2015年11月左右,河某探望生病的公公时,偶然遇到了武氏S女士。交谈中,她得知S女士的女儿刚毕业,但还没有工作,于是河某“吹嘘”说她有机会申请参军。河某说,参军总费用是2.65亿越南盾,但需要提前存入6000万越南盾。S女士担心女儿毕业后的工作,便拿出6000万越南盾给河某存入。
为了让S太太更加放心,河某收下钱后,在S太太的笔记本上写下承诺,如果S太太9个月后找不到工作,就全额退还。不仅如此,河某还把第四军区司令部关于女兵入伍的决定内容打印出来、在网上征集签名、复印修改,都写在了S太太女儿就读学校的名下,让S太太丝毫没有怀疑。

此后,Ha带着钱去了荣市,与一位名叫Van的女子(背景和住址不详)见面,申请“入读”军医学院。但这位女子说,要入读军医学院需要花费8亿越南盾。Ha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钱为S女士的女儿“录取”这份工作,因此拒绝支付6000万越南盾的押金,并将其带回家中私用。
当“跑”军的事还没办好时,2016年3月,Ha又继续甜言蜜语地对S太太说,跑军的事“卡壳了”,如果她去澳洲留学,薪水会更高。
于是,S女士听从了河某的建议,拿出5亿越南盾,将女儿送往澳大利亚留学,并提前为河某存入了6600万越南盾,作为女儿留学的“资金”,剩余款项在登机前支付。
大约三个月后,Ha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澳大利亚男子,并想继续骗S女士为女儿办理出国留学的手续,并获得2.5亿越南盾的全额奖学金,S女士也一口答应了。此后,Ha又多次使用类似的伎俩,要求S女士汇款申请澳大利亚的工作签证和学生签证。然而,截止日期到了,女儿仍然没有找到工作,S女士便要求退还押金。
为了拖延时间,何某不断构思新的骗局。2016年1月,何某通过互联网得知义安省一家石油公司正在招聘工人,便将他介绍给S女士的儿子黄文德(1993年出生),骗取了5500万越南盾。何某承诺帮助S女士的儿子,但未能得逞,于是她继续以2.5亿越南盾的代价,骗取S女士的儿子入伍(枪械制造)。由于急于让儿子找到工作,S女士陷入了何某精心设计的“找工作”怪圈,一发而不可收。
和以前一样,S太太继续存入6000万越南盾,但儿子却迟迟没有拿到工资。当Ha上门讨要钱款时,她巧妙地“诱导”S太太把儿子送到澳大利亚工作,目的是延长还款时间,并挪用更多资产。不仅如此,Ha还以类似的方式,为S太太的儿子办理出国工作手续、安排面试,并挪用了8400万越南盾。Ha从S太太那里挪用的钱款总额高达5.57亿越南盾。
何氏秋还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了何氏秋的邻居文氏诗女士女儿的两份澳大利亚留学奖学金,总额达6000万越南盾。在本案中,侦查机关还发现,阮松涛(一行三人,明盛国际留学股份公司董事长)曾以同样的手段,利用何氏秋于2016年从武氏诗女士手中挪用了2.42亿越南盾。
后悔的时刻
2019年5月初,乂安省人民法院对两名被告人胡氏秋荷(1988年出生),住南丹县南丹镇,以及阮松涛(1982年出生),来自乂安省安城县(现住岘港市锦黎县),因涉嫌“侵占财产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清晨,胡氏秋荷被警员押送至法庭。与“跑腿”时健谈的形象不同,胡氏秋荷静静地坐着,低头看着戴着手铐的双手。当看到前夫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走进法庭时,她突然泪流满面。据悉,胡氏秋荷与丈夫已离婚,两个孩子目前与父亲生活在一起。虽然已经到了开庭时间,但为了让被告胡氏秋荷平静下来,合议庭不得不暂时中止庭审。待被告平静下来后,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胡氏秋荷解释称,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她是孤儿,目前已离婚),无力支配资金,所以“想出了这样的骗局”。被告人阮松涛则表示,由于公司亏损且负债累累,她采取了“冒险”的方式来获取资金偿还债务。
在辩论中,一名受害人表示:“被告人河某明知自己没有办事能力,与‘这个人那个人’也没有任何关系,却仍然多次实施诈骗,诈骗对象众多。可以认定被告人河某系故意犯罪。因此,请求法院依法严肃处理。”
陪审团认定,被告人胡氏秋荷和阮松涛的诈骗性侵占财产行为,构成了危害社会的财产侵占行为。然而,受害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因为他们信任并多次向被告人提供资金。在审讯过程中,荷女士焦急地四处寻找孩子,却与前夫的目光相遇。她低下头,默默地悲伤。两个年幼的孩子呼唤母亲的呼唤声,让荷女士哭了起来。正是因为懒惰和对金钱的贪婪,荷女士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如今后悔莫及。
审判庭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并考虑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胡氏秋荷有期徒刑12年,阮松涛有期徒刑6年。阮松涛目前因同一罪行正在服刑10年,因此阮松涛应服刑的总刑期为16年。在民事方面,被告人须将其所侵占的钱财全部返还给被害人。
在本次庭审中,庭审组还建议,企业、机关特别是国家机关的招聘,必须有招聘名额,必须按照现行规定提交材料,经过层层筛选和筛选。此外,出国留学或劳务输出,必须通过信誉良好的公司办理文件、办理手续、进行强制性测试,不得通过个人办理。这给许多人敲响了警钟,避免被不法分子诈骗,财产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