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妖”冒充官员骗取钱财谋取工作
(Baonghean.vn)——年近四十的高氏清永(家住荣市)不努力工作,却想方设法骗钱“跑腿”以谋私利。直到站在法官面前,看到老父亲不得不借钱赔偿受害者时,荣才真正感到悔恨……
冒充警察
2018 年,当她意识到人们需要很多工作,而她自己也需要钱花时,Cao Thi Thanh Vinh 制定了一个欺骗容易上当受骗的人的计划。
2018 年 11 月左右,Vinh 通过朋友介绍得知,居住在义安省 Thanh Chuong 区的 LTG 女士(1993 年出生)正在求职需求Vinh立即想出了一个完美的方案,他更改了姓名和工作地点,以博取信任。Vinh使用假名Cao Thi Dieu Linh,冒充公安部经济警察局的一名警官,对LTG女士进行诈骗。
听了 Vinh 的话,LTG 女士觉得 Vinh 有很多关系可以帮她找工作,于是她请 Vinh 帮她在义安省警察招待所找一份工作。Vinh 开出了第一笔生意,开价 1.8 亿越南盾。

LTG女士的家人完全信任Vinh,于是上门讨钱。2018年12月6日,G女士和她的父亲见到了Vinh,给了他1亿越南盾和一份工作申请表,并承诺明年会收到工作安排。
接下来的几次,“官员”以文件不足和业务运作存在问题为由,要求LTG女士继续通过其银行账户汇款,以及直接汇现金。Vinh有时要求额外汇款1000万越南盾,有时则要求额外汇款1500万越南盾。
既然开始了,就必须坚持到底。此外,LTG的家人相信Vinh“公安部官员”的名声,试图借钱帮儿子找工作。Vinh总共拿到了2.35亿越南盾,但Vinh却把这些钱花在了个人开销上,没有联系LTG,也没有准备任何文件去申请工作。直到警察传唤她去上班,LTG的家人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这位“女警官”就是前中北地质联合会官员Cao Thi Thanh Vinh。
此前,高氏清永又故技重施,2018年2月,高氏清永向阮氏五女士(家住南丹县)建议,自己准备在北中央水文气象站谋得一个“职位”,如果阮氏五女士有需要,清永会伸出援手。
吴女士想都没想,就信以为真,立即跑回家讨钱,并给了吴2000万越南盾作为“定金”。双方承诺,如果2018年5月之前有录用决定,吴女士将把5000万越南盾全额交给吴。
然而,到了2018年5月,Ng女士仍未收到决定,于是她联系Vinh,要求他退还2000万越南盾,但Vinh拒绝了,并要求Ng女士因文书问题等待。Ng女士不得不向荣市警察局提交申请,以取回她的钱。
文恩还用上述伎俩欺骗了居住在义安省荣市兴政乡的NTA女士,承诺以1.5亿越南盾的价格为A女士在北中央地质联合会医疗部门找到一份工作。A女士预付了5000万越南盾作为定金。待文恩决定去工作后,A女士将剩余的款项支付给她。A女士与文恩约定好工作时间后,仍未收到录用通知,于是她要求文恩支付款项,但遭到拒绝。A女士已向有关部门报案。
由此可见,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期间,高氏清荣共实施了3起诈骗行为,挪用资金3.1亿越南盾。
2019年5月,义安省警方对该案作出起诉决定,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被告人高氏清荣(Cao Thi Thanh Vinh)。由于高氏清荣正在抚养一名未满36个月的子女,因此被保释。然而,高氏清荣却利用这一宽大政策潜逃。在被通缉两个月后,高氏清荣在荣市一家酒店被警方逮捕。
可怜老父亲
高氏清永(Cao Thi Thanh Vinh,1983年出生)家住荣市勒茂坊,出生于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家庭,家中有两个姐妹。为了给孩子们一个稳定的生活,T先生和他的妻子(Vinh的父亲)虽然做着小生意,却还是努力攒钱供Vinh和妹妹完成学业。毕业后,Vinh在北中央地质联合会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然而,Vinh 却喜欢享乐,于是想出了一套“戏法”,就是找工作赚钱花。Vinh 改名换姓,自称是位高权重的官员,以此博取受害者的信任。尽管她完全没有招人的能力,Cao Thi Thanh Vinh 还是会提供工作机会,并坚定地承诺一定会得到这份工作,让受害者无法逃脱她设下的“陷阱”。
8月12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高氏清荣(Cao Thi Thanh Vinh)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名提起刑事上诉。据悉,高氏清荣此前曾被荣市人民法院判处9年有期徒刑。高氏清荣认为刑期过重,遂提起上诉,要求减刑。

出席庭审的除了受邀的受害者外,还有T先生和他的妻子(Vinh的父母),他们还带着孙子。Vinh和妻子已经离婚,所以自从事发后,Vinh年幼的孩子就一直由祖父母照顾。开庭当天,他希望Vinh看到自己的孩子后,能有改过自新的动力,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在上诉审中,被告人提出了几项新的减轻处罚情节,例如:其父亲是战争伤残人员,被国家授予光荣战士勋章和抵抗解放勋章,其家人需要赔偿受害者6000万越南盾的损失……被告人请求审判小组减轻其刑罚,以便他能早日回家抚养孩子并照顾年迈的父母。
受害者LTG的父亲B先生(居住在Thanh Chuong县)表示,Vinh骗取了他家2.35亿越南盾。开庭前,B先生曾告诉Vinh的家人,如果他们能赔偿1.5亿越南盾,他愿意免除剩余的赔偿金。然而,由于情况困难,T先生只能支付4000万越南盾。
趁着短暂的商议时间,T.-Vinh的父亲得以坐得离女儿更近一些。虽然老父亲不被允许靠近,但仅仅是鼓励和安慰的话语,就让Vinh忍不住泪流满面,跪倒在地,痛哭流涕。上诉庭在审查了案件所有细节后,认为这些是一审法院未曾考虑的减轻处罚情节,于是接受了被告人的上诉,改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氏清永7年有期徒刑,并责令其向受害人赔偿剩余金额。
高氏清永的刑期减为两年,缩短了永回家的路程。当然,在他这个年纪,看着父母为了偿还自己欠下的债务而苦苦挣扎,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车带着孙子从法院回家,每个人都感到心痛,永也感到后悔和自责。如果永当初能努力工作,凭借自己的能力谋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屈辱的场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