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女”诈骗、盗窃、伪造印章,侵占多人财产
(Baonghean.vn)——短时间内,Thuan犯下多起罪行,侵吞多名受害者的财产。女被告同时因四项罪名受审。
3月23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氏顺(1988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氏顺家住琼琉县琼红乡,被控四项罪名:滥用信托侵占财产、使用虚假机关、组织文件、诈骗侵占财产、盗窃财产。
根据起诉书,2022年1月至11月,陈氏顺犯有以下3项罪行:
第一幕,2022年1月19日,Thuan前往位于荣市的一家公司,与Nguyen Thanh H.先生见面,租用一辆丰田自动驾驶汽车(售价6.39亿越南盾)来运输水果。双方签订了为期1个月的租车合同,价格为120万越南盾/天。
收到车后,由于需要用钱,Thuan在网上雇佣了一名来历不明的人伪造了两份文件:购车合同和车辆登记证。之后,Thuan带着车和伪造的文件去见阮文哲(居住在琼瑠县琼后乡)先生,典当了4.7亿越南盾。Thuan将这笔钱全部用于个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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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氏顺。照片:陈武 |
第二起犯罪发生在2022年2月左右,由于急需用钱,Thuan萌生了诈骗阮氏V女士(居住在荣市义安乡)的想法。尽管Thuan不知道位于归合县明合乡的哪块地正在出售,但他告诉V女士,他有一块地要出售,售价为3亿越南盾,需要“预付”1.2亿越南盾才能购买。
V女士出于信任,借钱给Thuan,转账1.2亿越南盾。截止日期到了,Thuan仍未履行协议,V女士便要求Thuan带她去看地。这时,Thuan带V女士去了明合乡的一块空地,虽然不确定这块地的主人是谁,但确认这就是之前“存入”的那块地。
乂安省警察局调查第一、二起案件期间,阮顺恩继续实施盗窃。2022年11月16日,阮顺恩在琼吕县琼江乡喝咖啡时,偷偷从手机主人的女儿手中偷走了一部价值300多万越南盾的手机。盗窃案败露后,阮顺恩被捕。
庭审中,被告承认了所有罪行。被告供述称,自己因负债和缺钱,实施了诈骗受害者的行为。庭审中,被告向受害者道歉。庭审前,Thuan已向H先生返还了3.8亿越南盾。
经审理,合议庭最终判处陈氏顺共计20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中,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13年,使用单位文件罪3年,诈骗侵占财产罪4年,盗窃财产罪6个月。民事案件中,法院判处被告返还其侵占的受害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