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妖”冒充副总编辑,诈骗挪用资金逾120亿越南盾
(Baonghean.vn)- Van Anh 雇人伪造了记者证,“吹嘘”自己是一家电子报纸的副总编辑,与义安省和中央政府的各部门、机构和领域关系密切,因此她能够将土地用途从农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
9 月 20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阮氏文英(1976 年出生),居住于演州县演行乡,犯“侵占财产罪”和“使用伪造的机关、团体印章。
起诉书称,2021年初,因个人开支需要用钱,范英在网上雇佣了一名身份和住址不明的人,用她的名字和照片制作了一张假记者证和一张假公务员考察证。
拿到假记者证后,范英向很多人展示,并介绍自己是一家主要报纸中部地区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的副总编辑,与义安省和中部地区的各部门、分支机构和行业关系密切,因此可以把土地用途从农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

为了取得受害者的信任,Van Anh 会提供信息称她已将多块农业用地转变为农村住宅用地;或者当她看到受害者想转换一大块土地但没有足够的钱时,Van Anh 会要求一起购买并分担转换该块土地的费用。
当受害者完全信服后,Van Anh 便向受害者支付了转换费和押金。随后,该嫌疑人雇人伪造了 28 份土地使用权证,并按照事先约定收取了剩余款项。
通过上述手段,从2021年5月到2022年4月,Van Anh共从5名受害者手中挪用了超过125亿越南盾。该嫌疑人的行为于2022年4月底被曝光。
庭审中,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承认伪造记者证,并诈骗多人。受害人信任后,被告人便托人伪造“红包”交给受害人。
对于挪用的钱款,被告人称其用于买房、买车、买黄金、做整形手术等个人开支。
庭审前,被告已向受害人赔偿共计55亿余越南盾。
考虑到本案中,被告人具有两次以上实施该犯罪的加重情节,但又具备如实供述、悔罪表现、部分赔偿损失等减轻处罚情节……
据此,人民法院以“诈骗财产罪”判处阮氏文英有期徒刑17年,以“使用伪造机关、组织文件、印章罪”判处阮氏文英有期徒刑3年;总刑期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