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德忠先生被判处5年监禁。
河内市前主席阮德忠(53岁)和三名前警察因窃取日强案机密文件而被判有罪。
12月11日上午,经过4个小时的闭门审理,河内市人民法院以窃取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5年。根据2015年刑法第3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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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先生坐在前排。图片来源:越通社 |
因同一罪行,范光勇(原公安部经济犯罪、腐败和走私侦查局 - C03 警察)被判处 4 年 6 个月监禁;阮黄忠(阮忠忠的司机)被判处 2 年监禁,阮英玉(46 岁,原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官员)被判处 18 个月监禁。
Trung 曾是河内市警察局的一名警官,Ngoc 曾是 Cau Giay 区警察局的副局长,两人均被派往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被告人 Dung 的辩护律师 Ngo Kim Lan 表示,判决书中没有提到民事部分和附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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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返回监狱前与法官交谈。图片:范杜 |
被告人郑某的辩护律师江红青表示,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均已承认了自己的罪行。郑某及其三名同伙获得了如实供述的机会,这也是法院在低于公诉方规定的量刑标准下判处他们有期徒刑的理由之一。
由于健康状况不佳,郑先生获准在审讯期间旁听。这位前河内市主席承认自己是主谋,正如指控的那样。“郑先生在最后陈述中,为失去党、国家和选民的信任而道歉,”律师Thanh说道。
根据起诉书,钟先生和他的妻子是本案中的权利义务人。一强公司——这是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一起重大案件。他得知阮晋勇被招募参与此案调查后,要求阮晋勇收集并“掌握有关调查方向的信息”。
阮晋勇五次盗用了9份机密文件,其中两次将6份文件转交给阮晋勇。阮晋勇和阮英玉被指控曾一次参与为阮晋勇印制和编辑3份机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