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青毅先生担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
1月25日上午,胡志明市召开会议,传达政治局关于调任阮清毅先生为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的决定。
1月25日上午,胡志明市市委召开会议,传达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雄,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年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中央组织委员会宣读了2025年1月17日政治局第1823-QDNS/TW号决定,决定任命越共中央委员、建设部部长阮清毅先生为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
政治局决定,越共中央委员、党委书记、建设部部长阮成毅不再担任建设部党委书记职务,调任、调任、参加胡志明市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担任胡志明市委常务副书记,任期2020-2025年。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年在会上代表胡志明市市委领导向政治局、书记处、中央组织部长期以来对胡志明市干部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强调阮青毅先生是一位在国内外接受过系统、正规培训的干部,经过多方面考验,在每一个被指派的岗位上,上级都对他工作出色、有成果、有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评价。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青毅表示,阮青毅同志是一位具有足够素质、能力、道德和作风的干部,为人朴实、沉稳、谦逊、亲切、正直、真诚,有奉献精神,对所负责的工作有奉献精神。
政治局经过慎重、全面的考虑后,任命他为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
在谈及胡志明市市委目前重点落实的关键任务时,阮文年表示相信,新任市委常务副书记将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优势和创新精神,敢想、敢做、敢担当,积极动员各类资源,推动城市发展,特别是在理解和落实科技发展、数字化转型等领域,严格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关于在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突破的57-NQ/TW号决议,重点建设数据库,确保胡志明市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顺利实施,朝着文明现代化方向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认为,此次回到胡志明市,不仅是出于责任,也是阮青毅先生作出更多贡献、建设大家庭(市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市委常委)的机会;继续发扬团结统一精神,为城市发展作出贡献,不辜负胡志明市党委、政府和人民的期望。
市委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将始终同心协力,支持、分享和协助阮青毅先生出色地完成任务。

阮青毅先生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时表示,对于被中央政治局指派和任命担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一职,他感到高兴和激动;同时,他深知这对他来说是一项巨大的骄傲和荣誉,但同时也是摆在中央政治局、胡志明市市委和人民面前的沉重责任。
阮青毅感谢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年的讲话和任务,强调将认真接受这一十分重要和深刻的任务,并在履行任务过程中将这些指示具体化。
新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承诺将与市委常务委员会、市委常务委员会、市委执行委员会配合,团结带领、指导落实重要目标和任务;与集体携手、团结一致,把胡志明市市委建设得更加廉洁、强大,成功落实党的主张和决议、胡志明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决议,从而推动城市进一步发展,如中央政府和全市人民所希望和期待的那样,为国家整体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阮青毅同志强调:“在坚定决心、努力履行职责的同时,我将始终牢记传承和发扬市委历代同志辛勤培育的优良传统、团结互助、创新创造精神。我要培养、锻炼、保持优良品德,不断学习,提高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阮清毅先生,1976年8月12日出生。籍贯:金瓯省金瓯市。学历:建筑工程专业博士,政治行政理论专业高级讲师。
曾任胡志明市建筑大学讲师、胡志明市建筑大学副校长、研究生培养管理与国际关系系主任、坚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建设部副部长。
2015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越共中央委员、坚江省委书记;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越共中央委员、党委执行委员会委员、建设部副部长;2021年1月至2025年1月,任越共中央委员、党委执行委员会书记、建设部部长;2025年1月起,任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委常务副书记。
阮青毅先生是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国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