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额外座位的 VAN 可以接受检查吗?
这辆VAN车不仅没通过车检,在后座加装杂物被交警发现后还被罚款。

和平省裴世安先生询问:“我家的VAN车后排多了一排座椅。去车检的时候,把后排座椅放倒了,但车检还是没通过,这是为什么?”
针对这一问题,29-03V检查中心副主任陈国焕先生表示,目前,很多VAN车主自行改装后排座椅的情况非常普遍,将2座车改装成4座或5座车。
在车辆年检时,很多人会通过降低座椅来“躲避”年检。
另外,根据Hoan先生的国家标准《道路车辆-汽车-按用途分类》修订版2:2010 TCVN 7271:2003,VAN货车具有以下特点:货舱是封闭的,与乘客舱是一体式的;有隔板和/或固定屏障结构将货舱和乘客舱分开;在货舱区域,没有安装座椅、安全带、空调控制机构、烟灰缸、杯架等的结构或连接件。
第43/2023号通函对第85/2014号通函关于机动车改装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该通函规定:不得将其他类型的车辆改装为乘用车,反之亦然,但将16座以下的乘用车改装为VAN货车的情况除外。
加装座椅将改变车辆驾驶舱的结构和布局,影响驾驶员的操作和观察能力,存在安全隐患。
所以这类车是不允许加装后排座椅的,一旦发现会被罚款。
河内律师协会丁氏竹律师表示,根据2008年《道路交通法》第55条,车辆所有人不得改变车辆的结构、组装或系统,除非其设计符合制造商的设计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改造设计。第100/2019号法令还规定:对个人处以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拥有汽车、拖拉机、专用摩托车及类似车辆的组织,将其他车辆改装为乘用车,处以1200万至1600万越南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