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可以见到丈夫,但必须采取避孕措施

October 29, 2016 16:42

公安部草案允许女囚犯与丈夫在私人房间见面24小时,但必须采取避孕措施并保证不怀孕。

近日,公安部公布了一项关于规范服刑人员会见亲属、收发信件、收受财物、与亲属通话等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和政府意见。如获批准,该通知将取代公安部2011年第46号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在探视程序部分,明确规定了罪犯在私人房间会见配偶的情况。

24小时见面,不保证怀孕

根据草案,严格遵守监狱规章制度或有功人员可获准在单独房间探望配偶,探望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配偶亲属如需探望,须持有结婚证或人民委员会或乡镇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确认罪犯实际婚姻状况,并签署承诺严格遵守探望规定的承诺书。

 Phạm nhân nữ khi gặp chồng tại phòng riêng phải làm giấy cam kết không mang thai.
女囚犯必须签署承诺,承诺在与丈夫单独会面时不怀孕。图片说明

获准与丈夫在单独房间见面的女囚犯,必须采取避孕措施,并书面承诺不怀孕,以确保服刑期。这是该通知草案与公安部2011年第46号通知相比新增的一点。

允许囚犯在私人房间与配偶见面的规定,被很多人认为非常人道、人性化,也鼓励囚犯乖乖遵守,立功受奖。然而,问题在于如何管理和控制这段私人会面的时间。如果女囚犯承诺不怀孕,但后来怀孕了,该如何处理?

激励囚犯改过自新

谈及此事,公安部法律与司法行政改革局副局长陈世权少将表示,该通告草案的这一规定是恰当且人道的。允许囚犯在私人房间会见配偶的规定由来已久,从《监狱刑罚执行条例》到《刑事刑罚执行法》,都已适用。这也是越南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不同之处。

“私人会客室也被称为‘幸福屋’或‘幸福屋’。我去国外的时候,跟他们讨论过允许战俘在私人房间与妻子或丈夫见面。他们对此非常惊讶,认为这是越南的一个进步。”关少将说。

全少将评价说,允许罪犯配偶见面非常好。一是可以改善罪犯心理;二是为家属参与、配合看守所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创造条件;三是可以激发罪犯遵守规定、更好地改造的动力。

女囚犯怀孕了怎么办?

对于单独会见时怀孕的担忧,全少将表示,对于女囚犯来说,在单独房间与丈夫见面时,必须采取避孕措施,并签署不怀孕承诺书,才允许见面。

这是因为过去男性犯人占比很大,但现在女性犯人越来越多,所以公安部制定了规划和规定来适应这种变化。

“如果男囚犯与妻子见面并怀孕,还不算太麻烦,但相反,如果女囚犯与丈夫见面并怀孕,就会在执行过程中造成很多麻烦。”全少将说。

全局长表示,签署承诺书主要基于服刑人员的自愿性。如果服刑人员在承诺书中仍然怀孕,当然就构成了违规,将受到相应的处理。但目前尚无针对此类情况的具体规定。该通知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公安部仍在进一步完善并提供指导意见,以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全少将就此问题进行了更详细的说明,他表示,如果女囚犯怀孕并被迫生育,将有两种处理方式:要么将孩子送回家由家人照顾,要么在设有独立儿童看护区的监狱中,将孩子安置在母亲附近接受照顾。根据规定,抚养幼儿的人还将享受优先待遇,例如更大的睡眠空间、更好的营养等。

根据胡志明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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