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部分省份人民委员会作为公路项目投资主管部门
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刚刚签署了第216/QD-TTg号决定,根据国会第106/2023/QH15号决议,下放和指定主管部门投资公路项目,试行一系列有关公路建设投资的具体政策。

该决定明确规定,平福省、山罗省、宁平省、后江省、芹苴省、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作为领导机关,使用地方预算和其他合法资金投资于国会2023年11月28日第106/2023/QH15号决议附录二所列的国家公路和高速公路项目:
静息态 | 项目名称 | 管理机构 |
1 | 14号国道同泽至春城段升级扩建项目 | 平福省 |
2 | 建设和平—木州高速公路山罗省段的投资项目 | 山罗 |
3 | 投资建设宁平—海防高速公路宁平省段 | 宁平 |
4 | 芹苴—后江路线升级扩建项目(61C国道) | 后江省 |
5 | 芹苴市适应气候变化的湄公河三角洲交通网络发展项目 - 项目1(升级扩建61C国道芹苴市段和连接芹苴市乌蒙县、泰莱县与坚江省江桢县的公路芹苴市段) | 芹苴 |
6 | 庆和省26B国道升级扩建项目 | 庆和省 |
7 | 胡志明市 - 土龙木市 - 穿越平福省的春青高速公路项目 | 平福省 |
责成下列省份的人民委员会:莱州、北干、北宁、岘港、前江、宁顺、金瓯、高平、永隆、后江、和平、槟椥、茶荣,作为领导机关,使用地方预算支持其他地方实施国会2023年11月28日第106/2023/QH15号决议附录三所列项目的公共投资活动:
静息态 | 项目名称 | 管理机构 |
1 | 连接老街省沙坝镇和莱州省三阳县的黄连山口公路隧道项目 | 莱州 |
2 | 修建从北坎市到巴贝湖、连接宣光省那杭的公路项目 | 北坎 |
3 | 投资项目建设景荣大桥及大桥两端的通道,连接北宁和海阳两省 | 北宁 |
4 | 广达大桥及引道项目 | 岘港 |
5 | 879B省道升级扩建项目,从Go Cat桥到隆安边境 | 前江 |
6 | 连接宁顺省宁山区新山镇至林同省德重县塔南路口的公路项目 | 宁顺省 |
7 | 投资兴建翁笃河大桥、东西轴线大桥和甘好大桥 | 金瓯 |
8 | 高兰-安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期* (* 组件项目 2) | 前江 |
9 | 以公私合作形式投资建设同登(谅山省)—茶灵(高平)高速公路的项目 | 高平 |
10 | 以公私合作形式建设连接永隆省和槟椥省的丁考大桥的投资项目 | 永隆 |
11 | 芹苴—后江路线升级扩建项目(61C国道) | 后江省 |
12 | 扩建和平-和乐高速公路的投资项目 | 和平 |
13 | 连接槟椥省和前江省的沿海公路上的Cua Dai桥建设项目 | 槟椥 |
14 | 连接槟椥省和茶荣省的古建二号桥建设项目 | 茶荣 |
省人民委员会权力下放并指定为管理机关,按照国会第106/2023/QH15号决议、政府2024年1月27日第16/NQ-CP号决议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被授予的职能、任务和权限;负责向总理提交关于权力下放或指定为管理机关的项目投资建议文件的信息和数据;对于尚未完成投资手续的项目,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加急完成投资手续。
计划投资部全面负责审查各地方政府文件,确定项目主管部门;支持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项目。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建设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及相关机构要积极指导、支持地方按计划实施项目,确保质量、效率、安全,防止造成国有资产和资本流失的浪费和消极行为。